10月28日,山东省医保局发出《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充分发挥医保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调节作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县域内整合型、连续性医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助推分级诊疗,不断提高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

“六统一”医共体实行基金总额付费:山东将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工作,在达到“六统一”(统一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配送)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按照增幅不超过统筹区当年医保基金收入增幅的原则,合理测算各类人头预算标准,结合县域医共体服务人群,科学合理确定县域医共体年度医保基金支出总额预算。

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对产生的结余或超支费用,按协议约定留用或分担,结余留用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同时,县域医共体内使用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医保部门不再单独给予集采结余留用补偿。对县域医共体超支部分,应分析原因,厘清责任。

预付1个月基金: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向县域医共体预付1个月左右的医保基金。

此外,还将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规模和范围,推进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深入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增强集采药品在基层的供应保障能力。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基层病组(种),2025年年底前DRG/DIP基层病组(种)分别不少于20组和80种,引导医疗资源下沉。

结论: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实质是将医保基金使用的权限授予县域医共体,由牵头医院(比如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或妇幼保健院等)在医共体内部整合各项资源。

其中,药品耗材目录统一、配送统一,再到医保基金支出的总额预算,可以说,原本分散的县域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各项职能,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组织下,变得更加集中,用药、用耗、配送和医保支付,都各家统一和高效。企业应当选好合作配送商业,抓住准入机会,拥抱政策,下沉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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