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医院里,效率医疗的要求正在逐渐主宰着医院内的运行。无论是卫健部门还是医保部门,效率医疗代表指标(如平均住院日、按DRG/DIP付费等)的考核正在逐渐凸显出对医院发展的影响。然而,在这一主旋律下 ,精神科和康复科却成了医院里的“慢科室”,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
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打包付费的方式,控制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效率。然而,这一制度对于精神科和康复科来说,却带来了不小的挑战。精神科和康复科的患者住院时间长,少则20天至1个月,长则半年。这使得这两个科室经常出现病例超支和亏损问题。一位康复科主任谈及康复科经历的切肤之痛时说:“从全院绩效前列掉到垫底,DRG执行后的两年,我们见证了康复科的下坡路。”原本赚钱的科室沦为医院内部大会小会上的反面案例,又是DRG结算亏损,又是拉长平均住院日,给国考指标拖后腿。康复科医生陷入焦虑和迷茫之中。他们表示,现在是效率指标考核为主,就算领导不扣绩效,在同事面前也抬不起头来。拿到医保办的数据后,他们发现康复科一年就亏了几百万。而当地医保局的回复更是让他们心寒:市里三级医院的康复科,没有一家是不亏的。为了消除负性指标影响,甚至有三甲医院将康复科剥离本院,搬入医共体下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同样倍感焦虑。科室里多是长期住院的患者,收治越多、住得越长,亏损越大。精神科和康复科的医生们迫切地想知道:在效率医疗的前提下,他们科室和他们病人还有没有慢慢来的空间?
“慢科室”的困境在于其长期住院的病例与DRG/DIP支付制度的不匹配。DRG打包付费后,周转越快的科室越能适应考核,而长期住院病例占绝大多数的康复科、精神科,一旦越过医保支付标准能覆盖的“安全天数”,就是住一天亏一天的“无底洞”。这种矛盾在东北地区某精神卫生中心体现得尤为明显。当地在DIP执行后颤巍巍地踩在钢丝绳上,能勉强度日。然而,随着DIP政策持续变化,加上一些民营的精神疾病医院加入竞争,采取的治疗级别比较低,次均费用低,很快就会拉低次均费用标准。这使得该精神卫生中心也面临着亏损的风险。对于康复科来说,保持平衡是一种莫大的奢望,亏损已经“常态化”了。一位康复科主任表示,她真正体会到康复科“黑暗时期”的降临,是在听了当地医保局的两句话后:第一句是“三级医院的康复科,没有一家是不亏的”;第二句是“如果哪家医院的康复科亏得少或者赚了,也会被质疑‘是不是没有给患者提供充分的医疗服务?’”。在她的理解中,言下之意是康复科的亏损“理所当然”,没有什么挽回的可能。收治的患者病情越重,“慢科室”亏得越多。神经康复、重症康复病例亏得更惨烈,而骨科康复相对周期短,受DRG影响较小一些。然而,即使是这样,“慢科室”的医生们在面对重症患者时也不敢轻易收治,因为这意味着更大的亏损风险。
除了付费标准难以匹配医疗服务提供外,“慢科室”还面临着DRG入组困境。理论上讲,急性期病人存在功能障碍的早期要求时,康复治疗师就应该介入到床边进行康复治疗。但在DRG的规则下,一个患者只能入组一次,不能算两次。这使得早期康复介入显得尴尬。一位康复科主任解释道:“假如DRG的支付标准是1万元,神经内科用了8000元,我们做了4000元康复,医保还是只给1万元。你说我们治疗师敢去人家病房里做吗?超支了人家会怪我们康复把病人的费用做上去了。” 此外,“慢科室”还面临着康复病人中途做手术时DRG入组规则的不利影响。以手术组优先的DRG入组规则并不利于康复科。这使得康复科在面对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时更加谨慎,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康复费用。
既然患者住院时间长是“慢科室”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是否可以不按DRG病组结算,而是按床日付费呢?这样是否就能完美解决问题呢?实际上,按床日付费并不是终极方案。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慢科室”的支付准确性,但并不能完全解决其亏损问题。关键在于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标准能否覆盖实际治疗中的日均费用。在DRG/DIP支付政策设计之初,顶层设计文件仅提出“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并无具体指导意见。因此,各地在执行时进度参差不齐,实际执行的力度、效果也大相径庭。有些地方的精神科已经顺利实行了按床日付费,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然而,在更多地方,“慢科室”对按床日付费的态度却更加审慎。因为他们发现,目前的床日标准并不能补偿恢复期病人的医疗费用。一位康复科主任表示:“我们这里给的标准很低,比如卒中后偏瘫病人的康复400元/天,包括检查、用药、治疗等所有费用。一个月也只有12000元。”相比之下,一线城市康复科的床日支付标准能够达到900~1200元/天的水准。这种差距使得按床日付费在很多地方并不能真正解决“慢科室”的亏损问题。
面对DRG下的困境和挑战,“慢科室”的医生们并没有放弃探索和努力。他们希望通过改革和创新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首先,“慢科室”需要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和运营。
他们可以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方式来减少亏损。同时,他们也可以积极与其他科室合作,开展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其次,“慢科室”需要积极与医保部门沟通协商,争取更合理的付费标准和政策支持。
他们可以向医保部门提供详细的数据和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价值和成本投入,争取得到更公平合理的待遇。
最后,“慢科室”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
他们可以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疗法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诊疗水平和竞争力。同时,他们也可以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学科发展和进步。总之,“慢科室”在DRG下的困境和挑战是客观存在的。但是,通过改革和创新,“慢科室”仍然有可能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我们期待政府、医院、医生以及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慢科室”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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