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三甲,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5万,被医保局通报。


8月1日,江西萍乡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7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例,其中,萍乡市人民医院被查实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53911.73元。


据医院官网介绍,萍乡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28年,时称“普爱医院”,成立距今近百年,1960年正式更名为萍乡市人民医院;是一家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22年,医院DRGs综合评价排名位列全省第七,2023年门诊人次108万人次,出院人次8.4万人次,手术台次3.4万例。


这一批次被通报的典型案例中,还有两家民营医院,分别为萍乡佳满康复医院、芦溪仁和医院,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分别为2.6万、8.1万。另有两家卫生院及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附:关于七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的通报

(来源:萍乡市医疗保障局)

近年以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坚持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氛围,现将七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萍乡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巡察、审计移交线索,查实萍乡市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53911.73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医疗保障局作出以下处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653911.73元,处罚款1669121.63元。


二、萍乡佳满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安源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线索,查实萍乡佳满康复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6135.49元。


依据《萍乡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安源区医疗保障局作出以下处理:追回医保基金26135.49元,处违约金26135.49元。


三、湘东区下埠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湘东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市级飞行检查线索调查发现,湘东区下埠镇卫生院存在部分医疗服务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3787.63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湘东区医疗保障局作出以下处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83787.63元,处罚款83787.63元。


四、芦溪仁和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芦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市级飞行检查线索调查发现,芦溪仁和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1599.9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芦溪县医疗保障局作出以下处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81599.95元,处罚款81599.95元。


五、上栗县上栗镇滨河社区兴盛小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上栗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调查发现,上栗镇滨河社区兴盛小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串换药品、分解处方、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2370元。


依据《上栗县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上栗县医疗保障局作出以下处理:追回医保基金22370元,处违约金22370元。


六、莲花县高洲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莲花县医疗保障局根据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线索,查实莲花县高洲乡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9188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莲花县医疗保障局作出以下处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9188元,处罚款29188元。


七、天顺大药房横板小区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经开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线索,查实天顺大药房横板小区店存在处方审核管理不规范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998.6元。


依据《萍乡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开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作出以下处理:追回医保基金4998.6元,处违约金499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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