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在看病就医之后,直接在就医地结算相关费用中医保应负担的部分,患者仅需缴纳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以解决参保人费用报销往返路途远、手工报销时间周期长、手续办理复杂、自行垫付资金压力大等痛点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是顺应人民群众异地就医方便快捷期待的部署,也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全国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情况,数据显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模进一步增长,减少患者异地就医资金垫付。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9亿人次

据国家医保局公布数据,2023年1-12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基本平稳,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9亿人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1536.74亿元,分别较2022年增长238.67%、89.91%。


住院费用方面,跨省直接结算规模进一步增长。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8.23万家,较2022年底增加1.96万家。2023年1-12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25.48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1351.26亿元,分别较2022年增长97.87%、77.25%。


门诊费用方面,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19.39万家,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5.8万家,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为35.24万家,分别较2022年底增长118.6%、305.59%、55.79%。


2023年1-12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8亿人次,减少个人垫付185.48亿元,分别较2022年增长263.36%、295.9%;其中全国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31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33.52亿元,分别较2022年增长12.34倍、12.97倍。

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2023年1-12月,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成功办理备案804.22万人次,较2022年增长159.48%。


近年来,异地就医备案服务逐步统一:明确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将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纳入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合理确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等。


同时,异地就医管理流程不断简化。通过取消就医地医疗机构证明和盖章、备案到地市等方式,精简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允许参保人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支持将急诊抢救视同备案,鼓励区域间积极探索简化备案流程,逐步为参保人异地就医提供便利。

在提升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方面,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实现异地就医线上备案统筹地区全覆盖,推出个人承诺制、代亲属办理等服务,鼓励参保地探索开展“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自主备案。


据介绍,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国家统一的线上查询功能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停机公告大众化信息查询服务,逐步拓展到个人参保地门诊慢特病资格、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告知书、个人跨省结算费用等个性化信息查询服务。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显著提高,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跨省直接结算人次创新高。下一步将持续提升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到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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