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举行 2023 年下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

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了 2023 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安排,提到目录调整结果预计会于 12 月初发布。

黄心宇司长介绍,根据 2023 年目录调整的工作方案,今年的工作程序仍分为准备、申报、评审、谈判、公布 5 个阶段。

7 月 1 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启动了申报工作,本月初在局官网公布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包括 224 个目录外药品、164 个目录内药品在内,共计 388 个药品通过了形式审查。

下一步将按计划开展评审、测算和谈判等工作,预计于 12 月初公布今年目录调整结果,从明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版目录。
对于 2022 版医保药品目录的实施情况,黄心宇司长也向媒体做了介绍,披露了一些数据:
2023 年 1 月,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2022 年版的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 111 种药品,涉及肿瘤、免疫、罕见病、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其中奥雷巴替尼、赛沃替尼、利司扑兰等 91 种药品以谈判准入的方式新增进入目录,协议期内的医保谈判药品合计达到 346 种。
至 2023 年 8 月底,全国已有 23.4 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了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其中定点医疗机构 6.5 万家、定点零售药店 16.9 万家,91 个去年新增的谈判药已在 5.5 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2023 年 3-8 月,346 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报销 1.23 亿人次,医保基金支出 491.7 亿元,平均实际报销比例为 69.7%。叠加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因素,3-8 月的半年时间,346 种谈判药品已为患者减负 1097 亿元。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抓好新版药品目录落地工作,强化监测调度,优化“双通道”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医保目录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
为了提高医保目录中国谈药品的可及性,可以看到,一些省份也在行动中,昨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谈判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办〔2023〕31号),适合门诊使用的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转为常规药品的谈判药品)纳入单独支付药品范围,具体品种由省医保局确定(名单见 MRCLUB 历史消息:国谈药品单独支付,河北省发布最新政策),并实行动态管理。
参考此前的调整工作方案,以及往年医保谈判/竞价阶段的时间安排,如果 12 月初发布目录,那么国谈的时间大概在 11月份进行了。
看来十一假期回来后,药企负责谈判的小伙伴们有的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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