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各地法院、检察院消息,以下医院干部受贿案开庭审理: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张云强受贿1267万余元案;安徽六安市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宋某受贿200余万元案;安徽黄山市歙县人民医院麻醉科副主任、医务科科长、院长助理钟某某受贿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5月29日,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云强受贿一案。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初至2021年1月,张云强利用担任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贾某等9人在医疗设备项目承接、项目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于2012年初至2023年2月期间,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7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云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云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云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5月30日,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宋某受贿罪一案,霍邱县纪委监委、县交通局、县供电公司、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近200名党员干部受邀旁听庭审。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井然有序,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专注聆听。审判长有序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有序。随着庭审的深入,被告人宋某在利益诱惑下突破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事实予以再现。被告人宋某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工作调动、资金拨付、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00余万元。在庭审最后阶段,被告人对其所作所为深表忏悔,通过“现身说法”让在场的每一位党员干部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警醒,深切认识到违法违纪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因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择期宣判。5月29日,黄山市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钟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歙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本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汪院娟出庭支持公诉,歙县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医务工作者等140余人观摩了庭审。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某某利用担任歙县人民医院麻醉科副主任、医务科科长、院长助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引进、药品销量维护、医疗设备项目中标、医疗器械审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本人或通过近亲属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钟某某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组出示证据,举证、质证过程条理清晰,逻辑严谨。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指控罪名和事实均没有异议。公诉人还当庭发表了层次清楚、观点鲜明、说理透彻的公诉意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以案说法,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廉政警示教育课。歙县人民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钟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钟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现场旁听了庭审,我深受触动,拒腐防变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作为医者,违纪违法获得的利益终归来自信任你的患者,实在令人寒心……”5月29日,在纳溪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区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易某某涉嫌受贿犯罪案后,一名基层医院的负责人感慨道。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进行。来自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区卫健系统重点岗位人员、区发改局负责招投标人员,共计34名党员干部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如何一步步背离初心、丧失原则,最终陷入腐败深渊的过程。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工作,纳溪区纪委监委围绕典型案件,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直观感受贪污腐败的惨痛教训,真切地感受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山顶跌向深渊,易某某的鲜活案例,让在场每一名干部都感受到了强烈震撼和警醒,大家表示:“昔日的易某某是领导、学科带头人、名医,今日却站在了被告人席上,这样的转变让我们深感震撼,越是取得成就,越应保持韧劲定力,谦虚谨慎、砥砺自强。”5月28日,据清廉德阳发布:广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吴湘军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广汉市监委监察调查。5月30日,据清风庐陵发布:遂川县中医院原院长刘学农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遂川县监委监察调查。刘学农,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江西泰和人,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曾在遂川县衙前中心卫生院、遂川县中医院工作。这是医药反腐以来,江西第18位主动投案的人员。其中,5月19日,遂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彭传焱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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