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填报工作即将开始。
《关于开展2024年度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和智慧管理分级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填报工作安排
为保障上报系统畅通,全国分为4个批次,批次情况和报送时间如下:
第一批次:11月11日-11月20日,北京市、吉林省、安徽省、河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二批次:11月21日-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
第三批次:12月1日-12月10日,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第四批次:12月11日-12月20日,河北省、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福建省、海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材料提交时限请于本片区数据上报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要求的材料上传至平台。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评价资格。三、注意事项1、各医院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提交实证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一律驳回,不予以审核。2、上一年度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五级及以上的医院,方满足智慧服务3级及以上级别的基础环境要求,未达到的医院不可申报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及以上级别。3、申报智慧服务分级评估4级及以上级别需通过前一级别评价。
延伸阅读:
2024年10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关于公示2023年度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新增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通知》显示,2023年度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通过三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共20家,其中通过五级的医院1家,为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通过四级的医院2家,分别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浙江省台州医院。
来源|医信医管研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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