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提供上门体检服务

一医院被罚近20万!


杭州市拱墅区卫健委日前发布了2023年拱墅卫健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杭州市拱墅区一家医院因为外地客户单位提供上门体检服务,收到卫健部门近20万元的罚单。



体检分职业体检、健康体检、入学入伍入职体检等好多种,不同类别体检管理规则并不一样。


尤其对于职业体检和健康体检而言,国家卫健委已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出台,分别是《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的相关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规定备案之后,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


但依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第四章第24条,健康体检机构仅可以在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开展外出健康检查,并且需要在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的区域区域范围,要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登记机关所管辖的区域范围,比如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外出健康体检的区域是全广州市;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外出健康体检的区域是花都区,不得到花都区以外的区域开展健康体检。


需要明确的是,健康体检不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结婚登记等国家规定的专项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的健康体检和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开展的健康体检以及专项疾病的筛查和普查等。


也就是说,该医院可以在区内开展相关体检业务,但跨区仅限职业健康体检,普通健康体检是不允许的。这也是该医院收到近20万元罚单的根本原因。


图片

上门体检被罚

该医院并非个例


事实上,杭州出现的“上门体检罚单”并非个例。


2020年,平湖市卫生监督所就曾对注册地址在桐乡市的某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门诊部在平湖一家企业为员工做健康体检的问题立案调查。


图片


2023年11月,杭州市滨江区卫健局也曾公布辖区内某医疗机构超范围前往绍兴市上虞区某企业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的违法案例。


图片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

执业条件


根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图片

健康体检

违法行为及处理


除超范围外出健康体检外,医疗机构还需要警惕的外出健康体检违法行为和相应处罚包括:


1.医疗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健康体检


根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疗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开展外出健康体检


医疗机构应当于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未经备案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的,视为未变更注册开展诊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健康体检超出备案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医疗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5.开展健康体检引发医疗事故争议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发布
内容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