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项目。在2023~2025年,全市支持建设200个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项目,提高诊疗水平,扩展诊疗病种和技术,优化门诊布局,加强设施设备配置;优化基层重点病种诊疗方案,强化人才培养,开展学术传承和创新,把社区建设成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
通知明确,2023年全市立项资助建设60个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每个立项资助项目经费30万元,其中5万元由市级引导支持,其余由各区和项目单位保障。申报单位为上海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各区卫生健康委对照《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开展遴选。
《建设标准》对基础条件、诊疗服务、人才团队、传承与创新、充分融入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基础条件方面,要将中医专病专科发展纳入中心中长期规划,建立符合中医特色的绩效考核补偿机制,患者满意率和知晓率分别达到90%以上;开设具有独立诊室的专病专科门诊,配备中医综合治疗区域和相应设施设备;每周开设专病门诊不少于2个半天,开展专科建设的不少于4个半天;建立健全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周期内相关专病专科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等。
诊疗服务方面,诊疗中充分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制定并优化符合社区实际的中医专病诊疗方案,开展专科门诊建设的应包含2~3个中医优势病种,定期进行疗效评价,优化协定方和诊疗方案等。鼓励有条件的中心进行院内中药制剂开发,鼓励挖掘特色中医药疗法,原则上1个中医优势病种应使用不少于3种特色中医药疗法。发挥中心在中医医联体的基层作用,至少聘请1名上级医院专家,与上级医院开展中医骨干人员双聘,开设专病联合门诊,畅通上下转诊。
人才团队方面,原则上专病中医医师应不少于2人,专科中医医师应不少于4人;鼓励护理人员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应用中医护理技术,提高优势病种疗效;有固定的专家顾问团队,聘请上级医院名中医作为专科专病发展学术带头人,定期指导发展。并对专病、专科负责人资历提出要求。
传承与创新方面,开设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或开展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工作;围绕优势病种的防治康和慢病全程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承担或参与区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发表至少1篇围绕专病专科防治康、全程健康管理、中医技术推广等方面学术论文或科普文章,鼓励出版或参编专著。
此外,依托家庭医生团队,定期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开展穴位按摩、艾灸、功法锻炼等保健技术培训。每年至少录制一个与优势病种相关的短视频开展宣传,提高居民中医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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