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动态
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发布
2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坚持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从便利企业角度出发,解决“办什么、带什么资料办、多长时间办”问题;从规范经办角度出发,解决业务受理 “怎么办”问题。《规范》聚焦依企业申请办理的服务事项,不包括国家医保谈判、带量采购等管理事项。框架上,各章按照平台交易主体“信息认证、挂网申报、信息变更”的业务周期排列,并按医药企业需求,单列咨询服务规范和查询服务规范。体例上,每章包含业务描述、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及基本规范等8个要素。该《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医保局召开2023年度工作总结会
2月4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作年度工作总结。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滔、颜清辉、黄华波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要勇立时代潮头、争当事业尖兵,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接续奋斗、砥砺前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医保力量。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公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下文简称《指导意见》),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优化医保服务,提高群众、企业和医药机构获得感,国家医疗保障局今天(2月9日)发布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着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在重点事项清单中,围绕参保人员共提出8个服务事项,并明确了服务内涵,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职工退休“退休一件事、就医购药“一件事”等等。
我国发布首个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这是我国首个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对长期照护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培训要求、职业道德等进行规范。
新颁布的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明确,年满16周岁、对长期照护工作感兴趣均可申报,无性别和学历要求。同时,相关职业均可通过规范培训合格后申报相应等级长期照护师的职业认定。根据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长期照护师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三个等级。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初级照护师职业功能分为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功能维护四部分;中级照护师分为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对症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五部分;高级照护师分为基础护理、疾病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四部分。
地方医保动态
北京:慢性病患者门诊开展按人头付费试点
2月21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2024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清单。其中明确,2024年,北京部分紧密型医联体的慢性病患者门诊将开展按人头付费试点,出台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完善相关药品报销政策,还将探索研究京津冀医保移动支付工作。
据介绍,2024年,北京市医保局将选取部分紧密型医联体,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门诊按人头付费试点;加强医保信息化支撑作用,保障医保业务平稳有序开展,持续优化医保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加强“三医”协同应用;进一步扩大医保移动支付支持医院范围,实现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医保移动支付,探索研究京津冀医保移动支付工作,配合完成民生卡“多卡合一”医保场景应用部署。
河北: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为了从更深层次减轻就医负担,持续巩固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三个1%”行动成效,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近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 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若干措施》。其中,若干措施共四部分20项内容,每项举措都有助于提升参保群众实际住院报销比例:一是若干措施稳步扩大医保目录,将更多由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坚持应采尽采,持续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扩围提质;三是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医保支付管理等。
福建:厦门首创台胞健保核退公证“院内直办”
为便利台胞在厦生活,进一步优化台胞健保结算服务,福建省厦门市医保部门深度聚焦“公证”这一关键环节,联合公证处、打通信息壁垒,在全国首创推行“医保+公证”服务,推动台胞健保核退公证环节试点前移至医保台胞服务站,实现“院内直办”“线上公证”。在厦台胞发生住院5日以上(含5日)医疗费用,只需在医保台胞服务站即可完成涉台公证所需的材料线上提交、申请、审核等手续办理,还能享受专业的健保核退结算服务流程指导等,再也不用专程至公证处办理,切切实实让台胞享受到就医便利。台胞在医保台胞服务站完成公证办理后,可自主选择邮寄或自取公证书正本,待收到公证书正本并确认台湾海基会已获取公证书副本后,就可赴台办理后续核退事宜。
重庆: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现互认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重庆、成都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办法》提到,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并将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设定20年为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该《办法》还针对累计年限不达标、单建统筹参保人员等特殊情况,分别设置按当地政策补缴的相关条款,鼓励参保人补缴后享受成渝年限互认的惠民政策。
甘肃:将七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近日,从甘肃省医保局获悉,甘肃省将特困人员(含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7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在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方面,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医疗救助定额或全额资助。在享受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方面,经民政部门认定的6类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60%至100%。对普通职工和城乡居民中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依申请方式享受医疗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5000元,救助比例为70%。
新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绩效评价近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兵团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基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拟开展自治区、兵团定点医药机构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医疗保障绩效评价对象为自治区、兵团定点医药机构。主要对医保管理、医药管理(药品管理)、结算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日常管理、基金监督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定点医药机构年度清算、预留质量保证金返还、集采药品耗材节余留用、医保服务协议续签、信用等级评定等挂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评价,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由各统筹地区组织评价。
来源
中国医疗保障 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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