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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开始后,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也陆续铺开。

重点检查民营医院,又有地区发布新通知了!


就在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在附件中附上了《规范民营医院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2024年1月—2024年6月,面向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及其从业人员,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内容主要聚焦整治违法执业、违规诊疗问题;整治欺诈骗保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整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问题,如虚假诊断、过度诊疗、术中加项、雇用“医托”招揽患者、虚假(挂床)住院等。


除此之外,通知对整治措施也有进一步明确,如区卫生健康委每月对各民营医院的门诊患者收住院率、出院患者手术占比、药占比等指标进行监测,将其作为医疗服务行为是否规范的评价指标。通过指标横向纵向、专项整治前后对比分析,将问题严重的医院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一、整治违法执业、违规诊疗问题

该工作方案指出,要重点整治民营医院如下3大类问题,并非常详尽地给出了具体整治方案:

整治内容:

一是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是医务人员挂证、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技术工作、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包括开具处方、出具检验检查报告等)的行为;


三是违规开展或变相开展禁止或限制类技术的临床应用;


四是民营医院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项、“持刀加价”、雇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等行为;


五是降低住院或手术指征的行为;


六是诊疗过程中“三过度”(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行为。

8项整治措施(滑动查看):

1.各民营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核和管理,建立完善执业资格审核制度,每季度对本院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进行全面清理,对执业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执业资质不符合要求、超范围执业的医务人员,医院要立即整改。


2.各民营医院要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并完善本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包括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等制度。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前应当进行自我评估,开展首例临床应用后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3.各民营医院要遵照处方管理办法、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建立处方审核和点评机制,每月开展一次门诊处方、出院病历合理点评工作,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医嘱单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对发现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并按照《重庆市不合理用药记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办法》等处理。


4.各民营医院要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医德医风、诊疗相关规范等方面,每月至少对50%以上员工进行培训,专项整治期间完成人员多轮全覆盖,提高员工规范执业的意识。


5.各民营医院要认真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规范投诉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渠道,实行“首诉负责制”,对患者反馈事项要求24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办理。


6.区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医保、公安等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事项,尤其是虚假诊断、过度诊疗、术中加项、“持刀加价”、雇用“医托”招揽患者,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处理。各协作机制单位要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


7.区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每季度对辖区内民营医院开展常态化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名称使用、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医务人员执业资质、医疗服务费用等内容,增强监管合力和实效。


8.区卫生健康委每月对各民营医院的门诊患者收住院率(入院人数/同期门诊人次)、出院患者手术占比(手术人数/同期出院人数)、药占比(门诊、住院药品收入/同期医药总收入)等指标进行监测,将其作为医疗服务行为是否规范的评价指标。通过指标横向纵向、专项整治前后对比分析,将问题严重的医院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增加监督频次,督促民营医院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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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欺诈骗保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

整治内容:

一是未按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二是虚假结算问题,包括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多)记、串换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是人证不符问题,包括使用他人参保证明住院,利用参保人卡、证,进行虚假(挂床)住院、治疗或手术等问题;


四是诱导住院问题,包括利用义诊活动、免费体检等手段收治无住院指征的参保人员;


五是通过虚开药品或耗材随货同行单、入出库单据、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套)取医保基金问题。


整治措施:

按照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


三、整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问题

整治内容:

一是发布虚假信息、违法广告等行为,重点检查医院通过各类媒介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是否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一致,是否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


二是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不符合实际的虚假内容,利用名人或者知名医生等形象作为宣传噱头,夸大疗效骗取群众信任等问题。

整治措施:

1.各民营医院要完善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有关机制,严格审核自媒体发布的宣传内容,信息发布要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广告发布要事先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2.各民营医院要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发布。


3.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广告日常监测,每3个月开展1次随机检查,对违规发布广告行为严肃处理。



多地开展民营医院大检查

渝北区虽然只是隶属重庆市的一个区,但是也能以小见大,窥见最近强化民营医院专项检查的风向。


事实也确实如此,近段时间来,甘肃省兰州市、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上海市长宁区、四川省广汉市、江西、湖南等多地发布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民营医院的名称使用、科室设置、人员执业资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技临床应用、药械管理、医疗服务费用管理、院感管理等。民营医院的规范和监管正在大面积铺开。



民营医院发展专项检查,有地方列出了具体的数量。例如上海长宁的专项检查对象为辖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共计30家,其中包括16家民营医院和抽查的14家其他类型民营门诊部。


有的地方列举了即将重点监管的行为。比如南京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开展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专题检查的通知》,除了明确2024年1月中下旬开展市级抽查工作,以消除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外,还特别指出了要重点检查民营医疗机构的如下10项行为:

(一)医疗机构名称使用。

(二)医疗机构科室、诊疗科目设置。 

( 三)医务人员执业资质。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六)医疗机构药械管理。

(七)医疗服务费用管理。 

(八)医疗机构感染管理。 

(九)医疗服务信息发布。

(十)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 

强化民营医疗机构监管,近几年来国家及地方都没有松懈。


早在2020年8月,为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自2020年8月起到2022年12月底在各级各类民营医院组织开展以“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为主题的三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并出台了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方案。


2022年4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针对各级各类民营医院,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巡查行动,巡查范围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等4方面共15项内容。应此要求,各省均发布了对应的巡查方案。


随着医疗市场的竞争加剧和监管政策的加强,民营医院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而规范化运营不仅关乎服务质量,更是民营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民营医院的试金石。


就专项行动检查而言,医院首先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和梳理,找准管理、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包括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等。同时还可以通过对标优秀民营医院,与业界领先的民营医院进行交流学习,吸收先进经验,改进自身管理、服务和技术等问题,为医院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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