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了《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27号,附件:《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利用好《项目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完善本地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缺失和不明确的要素,标化口径,协商同级医疗保障部门,统一行业标准,指导医院规范收费行为;参考《项目技术规范》中的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等要素,做好行业基础工作;推动医院做好项目成本测算,协商医疗保障部门推动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指导医院规范申报新增价格项目,科学测算新增项目成本,把好医院申报新增项目规范关。”《项目技术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实施,仍有诸多认识有待厘清和统一。

1 明确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部门在价格管理中的职能分工

2018年机构改革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价格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要求:“加快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内涵的统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号)提出:“国家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统一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指导医院规范开展服务,并作为确定收费项目的依据。各地依据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定本地收费具体项目。《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指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制定工作。”《项目技术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按上述文件要求,自2019年开始启动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相关研究,组织42个临床专业及相关政策领域专家,历时4年,研究制定。

2 了解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价格项目规范的要素异同

《项目技术规范》正文项目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中文)、项目名称(英文)、项目内涵、必需耗材、可选耗材、低值耗材分档、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计量单位、特殊情况资源消耗调整系数、说明、收费票据分类、会计科目分类、病案首页费用分类”17个要素。

各省份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主要分为两个版本:《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版)》(2007年新增、修订)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其中,《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2007年修订)要素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在2001年版、2007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要素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内容、低值耗材、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计价单位、计价说明。

国家医保局近年分批发布的《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素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项目价格涵盖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边界,不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加收项(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具体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扩展项(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价格按主项目执行),计价单位、计价说明。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院价格行为,经全面梳理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多个省份公布本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规范,框架包括:财务分类、代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

3 清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价格项目规范的功能定位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据国内现有技术发展水平,参考各省份截至2020年12月底印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研究制定,旨在促进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科学测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是统一医院向患者提供的技术成熟、需要通过收取费用进行成本补偿的医疗服务项目及相关要素的技术性规范。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是国家或各省份医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多元素集合体的界定,旨在统一收费端的定价单元。项目技术规范定位为技术工具,价格项目规范定位为医院按项目提供医疗服务后计价收费、确认医疗收入的管理工具。

4 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价格项目规范的实施对接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参考各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研究制定,旨在加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理顺项目比价关系、科学测算项目成本、规范各地收费项目要素标准,是各地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的参考依据。对于《项目技术规范》中的项目,各地可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进行匹配对照,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进行对接。

一方面,《项目技术规范》中属于本省份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的已有项目,经比对同一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后,要素有差异的,可按项目技术规范要素,向所属医疗保障部门申报修订完善价格项目要素;

另一方面,《项目技术规范》中属于本省份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未纳入的项目,可向所属医疗保障部门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立项试行后,由医院自主定价并备案开展。

5 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价格项目的立项衔接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发展,《项目技术规范》将定期修订,增设新项目、淘汰废止旧项目、更新完善相关要素。行业主管部门准许应用并明确技术规范的医疗服务纳入审核新增价格项目受理范围。具有提供资质、行业主管部门准许临床应用、技术规范清晰、临床路径明确、服务内容充分的医疗服务项目,是医疗保障部门设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条件。《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国卫财务发〔2019〕64号)规定:“医院要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坚持以技术准入(许可)为先原则,进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和价格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核论证,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项目技术规范进行确认后,方可申报价格价格项目。”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指省级卫生健康委行政部门对尚未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年版、2007年修订,2012年版)》、《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和本省份已通知立项试行项目,经申报医院临床验证、专家论证确有诊疗价值,拟在本省开展项目疗效、安全性、合规性核查。经医院申报资料完整性审核、专家立项评审、评审意见公示、重要事项报告等程序,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立项试行新增、修订价格项目,全省医院按资质条件开展立项试行价格项目。试行项目2年试行期内由医院综合成本测算结果和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相近项目比价关系、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定价并备案。

6 把握将医疗技术或医疗活动转化为价格项目的管理规则

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规范色彩较重,把操作步骤、技术标准、允许使用的设备耗材列入项目内容,临床上稍稍改变操作的部位、步骤、方法,就可能找不到对应价格项目,而申请新增价格项目又面临创新性、经济性是否充分的问题,论证周期长,与临床改良创新脱节;同样的临床新技术服务事项,各地名称、内涵、边界不统一,转化成计价单元后,延续这种差异,影响区域间价格比较。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要求:“制定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制规范,明确医疗技术或医疗活动转化为价格项目的立项条件和管理规则,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院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加收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充分听取临床专家等意见,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完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价格项目编码,逐步消除地区间差异,逐步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技术规范事项转化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技术规范所列医疗服务,现有价格项目可以兼容的,执行现有价格。提升现有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的兼容性:属于同一医疗服务的不同操作步骤、技术细节、岗位分工的,转化为价格项目时,原则上合并处理;属于同一医疗服务以新方式或在新情境应用,资源消耗差异较大的,作为现有价格项目加收或减收项;资源消耗差异相近的项目,作为现有价格项目拓展项,按现有价格项目收费。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指出:“优先通过现有价格项目兼容方式(修订相关表述、设定加收标准、书面回复解释政策、发布兼容事项与现有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等)支持医疗技术改良型创新,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内涵、计价说明等要素进行再确认,快速回应医院的正当收费需求”。

国家医保局正在对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梳理汇总,编制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并通过渐进式发布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传达国家医保局对未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新思路、新理念,指导各省规范整合现有价格项目,增加兼容性,支持新技术在临床及时应用。河南、湖南、广西、甘肃等省份按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印发了规范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辅助生殖等类别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标准的通知,通过规范整合、废止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测算核定项目的格标准,提升项目计价单元的规范性、兼容性。各级公立医院要按全国或本省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价格项目提供相应医疗服务,并按其中的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开展精细化管理。

总之,《项目技术规范》的印发,对医院新增、修订价格项目,完善价格项目要素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不能认为《项目技术规范》内的新增项目都是可由各医院直接收费的价格项目。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技术规范转化为价格项目,还需要按医疗保障部门立项规则申报。国家医保局将分类整合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时将条件成熟的新增项目纳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过前期编码,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各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同级医保部门协调,强化价格项目全局性管理,发挥医院和医学专家作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理确定与动态调整机制。严格临床技术准入和价格项目论证,支持有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做好纯新增项目、新开展项目和技术改良修订兼容项目价格申报,推进项目技术规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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