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医保局发通知,督促药店加快系统改造承接外流处方!“处方外流难”是药店行业的共同呼声。近年来,尽管政策多次鼓励医疗机构向药店开放处方,但因系统壁垒、利益格局、操作细则缺失等因素,药店始终难以真正承接外流处方。然而,在四川宜宾,当地医保局却做出罕见之举,主动督促药店加快系统改造以承接外流处方!这是怎么回事?9月28日宜宾市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定点零售药店加快系统改造、提升服务能力,主动承接并规范管理外流处方。处方要顺畅外流,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是基础支撑。《通知》明确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应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为参保人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对于尚未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定点医药机构,《通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要求其加快系统改造,在过渡期内及时接入。这意味着,药店若想在未来分享处方外流的政策红利,顺利承接电子处方,就必须立即行动起来,投入资源完成自身信息系统与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对接。这是药店获得处方来源的“入场券”,也是医保局对药店能力提出的硬性要求。《通知》不仅关注处方的“流出”,更着力于保障患者使用外配处方的便捷性。文件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医院、全科门诊、便民门诊、简易门诊等多种服务方式,为群众开具医保药品外配处方提供便利,并原则上要求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均应开设便民门诊。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为照顾老年人等群体的使用习惯,《通知》特别指出,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提供外配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支持将电子处方打印成纸质处方并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通知》还强调,医保医师开具外配处方时需充分沟通,尊重患者选择权,避免推荐目录外药品。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通知》设定了至2025年10月31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参保人购药流程暂时不变,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已在强化处方规范管理。过渡期结束后,自2025年11月1日起,职工门诊统筹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必须凭宜宾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的外配处方。届时,未完成系统改造、无法承接电子处方的药店,将无法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带来的客流与销售增长。打通信息系统对接壁垒,畅通院内处方流转至药店,对于药店而言有了处方就带来了客流和销售,无疑是政策红利。但是为何部分药店却积极性不高,还需要医保局抽鞭子督促呢?搜药认为,这一现象背后,可能存在着成本压力与收益不确定性交织的现实困境。电子处方中心对接的硬性成本,成为药店首要顾虑。据行业人士介绍,药店单店接入电子处方平台的对接费用约3万-8万元,涵盖系统升级、硬件配置及平台服务费。对于连锁规模小、资金储备有限的药店,这笔投入并非小数目。人员合规成本的上升,让药店经营雪上加霜。按照相关规定,外配处方需经执业药师审核,且零售药店需保障24小时执业药师在岗以承接流转处方,这直接推高了人力成本。行业普遍反馈,配备专职执业药师及轮班人员后,人力成本较此前上升30%。有药店经营者曾算过一笔账,此前仅需1名执业药师,政策落地后需增配2名轮班药师,每月人力支出增加近万元,而目前门店月均营收不足15万元,成本压力难以消化。更让药店犹豫的是“投入未必有回报”的不确定性。尽管打通了处方流转的政策通道,但不少药店担心,即便完成系统改造、承担高额人力成本,也未必能获得稳定的处方来源。一方面,部分医疗机构处方外流意愿仍待提升,流转处方量尚未形成规模;另一方面,大型连锁药店凭借资源优势更易抢占处方资源,中小型药店可能面临“投入后无订单”的尴尬。正如一位药店经营者所说:“现在是先花钱‘买门票’,但门票能不能换成客流和收益,心里没底。”继国家医保局2024年10月发布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后,各地在经历政策调整与规范整顿后,正加速重启电子处方流转业务。除宜宾外,今年以来,湖南长沙、四川成都、陕西韩城等越来越多的地区均相继出台政策,加速电子处方外流。
回溯政策推进历程,国家层面已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双通道”药品需通过国家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在此前的规范整顿过程中,部分地区曾暂遇挑战,出现了患者购药难的问题。但难题很快被优化解决,比如湖南聚焦民生痛点,迅速推动5大连锁药店635家门店开启“问诊-开方-购药-报销”一站式服务;四川成都创新药店端“一站式”流转模式,截至今年4月底已流转处方超2.5万笔,医保统筹支付超255万元。这些实践既化解了短期矛盾,更探索出合规落地路径。
如今,宜宾的加入,与长沙、成都等城市形成政策共振。尽管对于部分中小型药店仍面临系统改造、人员合规等成本压力,但从国家政策导向到地方实践突破可见,规范是前提,重启是必然。随着更多地区完善流程、优化服务,处方外流的堵点将逐步打通,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与参保人权益的基础上,行业将朝着“医药分开”的目标稳步迈进,处方外流的大势已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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