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第10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与上一期相比,新增5家公司。根据信用修复规则,失信企业修复失信行为后,可以从名单中退出。但记者观察发现,从第1期就进入失信名单的华北制药,成为了名单“常客”,直至第10期名单,依然在列。


第10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28家企业被评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其中新增江苏康生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冯了性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普天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比如,单笔行贿1万元以上为“一般”,单笔行贿10万元以上为“中等”,单笔行贿30万元以上为“严重”,单笔行贿2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


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可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直至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或全部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比如,对“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对“特别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其所有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作为医药领域的“顽疾”,“带金销售”屡禁不止。为促使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合法收益,特别是敦促失信企业纠正不合法不合规行为,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引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聚焦医药领域给予回扣等突出问题。2022年6月6日,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包括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重点聚焦医药企业使用票据套取资金,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将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 | 国家医保局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