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遴选确定了1073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和85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培育单位。 《通知》要求,各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所在医院要高度重视专科建设工作,建立有利于专科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对专科给予充分的财力、人力、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的管理和指导,确保专科建设取得实效。 据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周期为4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 国家中医药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中医专科建设,从“十五”到“十三五”期间,相继建设了1496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42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和221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涵盖29个中医专业、300多个中医治疗具有特色优势的病种,地域分布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专科所在单位覆盖省级、地市级和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专科群。经过多年建设,大多数专科成为所在医院的优势专业、骨干科室,专科基础条件明显改善,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量显著增长,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专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对其他科室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医院整体水平的提升,并通过技术合作、对口帮扶等形式带动了区域内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在此基础上,2023年,国家中医药局启动了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遴选工作,经省级推荐、形式审查、客观指标评审、同行评议及公示等流程,形成了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名单,此次予以公布。
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按照工作程序,我局遴选确定了1073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85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培育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所在医院要高度重视专科建设工作,建立有利于专科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对专科给予充分的财力、人力、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的管理和指导,确保专科建设取得实效。
二、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管理参照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印发。
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周期为4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
附件:1.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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