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局发文明确医保便民药店要以“零差价”销售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这一政策将如何实施?对医保便民药店、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有何要求和影响?

医保便民药店“零差价”销售集采和谈判药

近日,江苏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便民药店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发挥医保便民药店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群众购药便利性,推动医保便民药店运行高效、服务便捷。《通知》明确了医保便民药店、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三方的工作责任、保供责任和监管责任,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医保便民药店是指医保部门通过遴选,在基层定点零售药店中选择设备设施优良、药品品规齐全、服务便捷质优、管理规范高效的,且可提供国家和省集采药品及国家谈判药品的定点药店。这些药店不仅能够满足基层群众的日常用药需求,还能够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得到、用得上价格低廉、质量可靠的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通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明确医保便民药店的工作责任。医保便民药店要定期报送需求量,按照报量需求进行采购;以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销售,对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进行公示;确保及时回款,原则上回款时间不超过交货验收后30日;规范退换货管理,与配送企业事先约定退换货条件并严格遵守。

药企“回款难”一直是老生常谈的问题,推进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或许是医保—药店—药企“三角债”的解决之策。

湖南省已经率先在全国实施了这一改革。今年8月,湖南省医保局、财政厅、卫健委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的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湖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按照湖南省的要求,医药基金直接结算货款全流程在30至60天内即可完成。

以此来看既能保证医保便民药店的正常运营,又能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医药企业的保供责任。中选企业是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医保便民药店报量情况做好产品生产供应,确定医保便民药店的配送企业,并及时在省平台维护配送等相关信息。配送企业要根据医保便民药店下单情况,及时响应和配送。对单笔配送金额达200元及以上的订单,配送企业要在订单生成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3日内完成配送;对单笔配送金额不足200元的订单,鼓励配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予以响应和配送。

根据上述要求,单笔配送金额达200元及以上的订单,配送企业要在订单生成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3日内完成配送,或许会让配送企业面临运输成本、人力资源、仓储设施等方面的压力,需要与医保便民药店、中选企业协调沟通,合理安排配送计划和资源。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研究院药店所研究员、上海复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李子浩对搜药指出,医保便民药店的配送政策对于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来说,是难以适应的。他认为,只有年销售额达到亿元的企业才能应对这样的成本压力。

李子浩介绍,200元的购药额度对于药店和配送企业来说,利润很低,甚至可能亏损。他说,从商业角度来看,如果没有足够的利润,药店就没有销售的动力,配送企业也无法摊销自己的配送成本。

加强医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各地医保部门要结合便民药店采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等情况,对医保便民药店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动态管理有关要求制定定点药店补充协议。对存在不履行工作责任、不执行“零差率”销售、不按时回款等违规行为的医保便民药店,在次年予以摘牌且在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医保便民药店。

对无正当理由不向医保便民药店供应带量采购产品的中选企业和不按要求配送的配送企业,医保部门将按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记分处理,并将相关产品配送情况计入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配送率统计范围。

对遵守医保便民药店管理要求,主动报送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需求量且采购完成率不低于85%,同时单店全年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销售金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便民药店,符合医保门诊统筹和国谈药品定点药店遴选条件的,优先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和国谈药品定点药店范围。

对此,有业内人士对搜药表示:这一政策体现了管理部门积极推广新医保政策的意图,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方便参保人员购药治病的需求,但也暴露出与卫生监管部门的某些不协调之处。

他分析道,有药店的地方大多有诊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诊疗端无法满足购药需求的情况下,也只能充分发挥社会药房的补充作用,但医保合规处方的来源问题仍然没有有效的解决途径。即使是因为便民药店优先获得医保门诊统筹和国谈药品定点药店遴选范围,如何解决“效价”问题也仍然是一个难题。

“零差价”销售对医保便民药店来说是喜是忧?

医保便民药店的建设,对于基层群众来说,是一项惠民利民的举措,能够让他们享受到更加方便、质优、价宜的用药服务。

据悉,在去年举行的,江苏省医保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暨新闻通气会曾介绍,在乡镇(街道)遴选定点零售药店,建设“医保便民药店”,设置集采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专柜,被列入江苏省医保部门重点实施的医保民生实事之一,并计划在年内实现医保便民药店首先在省、市“15分钟服务圈示范点”全覆盖。

对于通过在乡镇(街道)遴选定点零售药店,建设“医保便民药店”,设置集采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专柜,实施“零差价”销售,是有一定的挑战,但对医保便民药店来说,最大的好处还是在于能够增加客流量和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形象。通过参与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的销售,医保便民药店能够吸引更多的基层群众前来购买,增加了药店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同时,通过销售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医保便民药店也能够增加自身的营业收入。虽然这些药品是以“零差率”销售的,但是由于销量大、回款快、库存少、资金周转快等特点,医保便民药店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润空间。此外,医保便民药店还能够借助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的引流效应,促进其他非集采药品和非医保药品的销售。

但不同观点也是存在的。上述业内人士就认为,医保便民药店建设过程中将面临两大困难和挑战:一是如何找到合适的利润点,二是如何应对医保管理部门的政策导向。

他解释道,药店是商业体,需要赚取合法利润才能生存。但是,医保便民药店的顾客大多是参保人员,他们购买的医保用药都是限价的,利润很低。而且,药店的客流量本就不高,如果按照进店百人计算,参保人员大致占80%,那么药店的销售额就很难有所提升。这也就导致了目前药店在客流下滑的情况下,利润也逐渐下滑。

另一方面,医保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治病,而不是为了考虑药店的经营利益。这样的政策会不会让药店陷入困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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