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业内群围绕临床行政配置失衡话题进行情况交流,有人分享其院内1300名职工,医护人员仅占三分之一;更有甚者全员共450人,有资格证者仅有50人。通过不同从业者的经验分享,小编发现似乎医院行政人员占比偏高是普遍现象。
那么,医院的行政人员占多大比例才合适?国家或者地方对相关问题有没有对应规定?
根据小编收集到的近期资料,在2020年12月,国家卫健委印发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中仅提到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开放床位数之比,并未提及行政人员的比例问题。而在两年后的2022年11月,云南省卫健委发布的《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才明确提到“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单位编制数的10%,医、药、技人员占比不低于单位编制数的60%,编制使用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这也是近年来为数不多做出明确规定的文件。
但如果我们把目光拉长,在1978年卫生部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中,曾明确说明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的28-30%,其中行政人员占总编的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70-72%。
从1978至2022,40余年的时间跨度,我们的生活条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医疗工作所面临的大环境也截然不同。一个高质量的运营管理模式,势必能让医院在新的环境中得到高质量的发展。而维持高质量的运营管理,所需要的行政人员比例不会是一个确定的数字,比例过高容易权利分散,导致管理体系的臃肿、混乱;而比例过低可能会产生顾头不顾尾的乱局,如何找到适合自身情况的黄金比例,这需要全体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尝试。中国医院运营管理网也会尽最大努力帮助有需求的医院探索属于自己的高质量运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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