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有高血压,需要长期服用氨氯地平片,以前要跑到镇上的卫生院买,我腿脚不方便,去一趟挺麻烦,现在好了,在家门口的村卫生室就能买到,而且还能报销,真是又方便又实惠。”家住宿迁市泗阳县颜勒村的孙阿姨激动地说。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与广大农村群众联系最直接,是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江苏省医保部门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协议管理,完善支付政策,鼓励支持村卫生室提供优质医药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就医购药可及性。医保定点“应纳尽纳”。结合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实际,分类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工作,对已实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地区,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通过乡镇卫生院结算村卫生室发生的医保费用;对正在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可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村卫生室集中申请,医保部门集体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已有11034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占全部村卫生室的98.8%,基本实现医保服务“村村通”。看病就医少花钱。针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服务等实际,明确将基本药物配备、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等工作要求写入协议文本,指导村卫生室充分保障“两病”用药供应,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集采中选药品和医保目录内药品。目前,全省纳入医保结算的村卫生室均开通普通门诊统筹和“两病”用药保障服务,部分村卫生室配备基本药物数量达300余种,配备纳入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达80余种。家住颜勒村的王阿姨使用的氨氯地平片是集采中选的品种,一年费用只有几十块钱,而“两病”用药保障、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分别是800元、300元,王阿姨的吃药钱绝大部分都由医保报销了。村卫生室增活力。目前,全省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为6-8元/次,部分地区提高到10元/次。合理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机构的比例,确保医保基金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的比例与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比例保持同步增长。2023年,全省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村卫生室发生诊疗量5058.61万人次,诊疗费用15.25亿元,医保基金支付8.15亿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7.6%、2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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