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公营医疗模式再引关注
近日,四川大学华西上锦医院(又名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承办的一场医院管理会议上,“民办公营·践行公益”这一医院投资运营管理的模式,被作为会议主题,再次吸引了业界的关注。
所谓“民办公营”,也称为“民投公营”、“民建公营”,即民营资本投资建设创办,按照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上锦医院院长徐才刚透露,四川大学华西上锦医院是国内首家“民投公营”医院,由华西医院全面托管医院,目前开放近1200张床位。
华西上锦医院官网介绍,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是一家由政府规划指导、社会资本出资建设、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全面托管的新型非营利性综合医院,华西医院托管期间授权上锦医院使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上锦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图片来源:医院官网)
医院于2012年开业运营,管理团队及主要医疗技术团队由华西医院成建制派驻,华西医院、华西二院部分著名专家、教授轮流到上锦医院坐诊、查房、手术,医疗、教学、科研与华西医院实行一体化运行管理,制度、标准、规范、流程均与华西医院保持一致。
上锦医院于2021年4月通过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
公开报道显示,2008年,经成都高新区规划并由成都市卫生局批准,成都桂溪房地产公司在西部园区设立建设了成都上锦南府医院。2009年8月,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支持成都桂溪房地产公司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合作办医院。
当时经济观察报报道,医院由成都桂溪地产投资8亿元,公立的华西医院全面负责管理运营。2010年4月,双方达成合作协议,两年后,医院开业运营。
不过,医院建成投入运营后,曾一度因为控股权及非改营相关事件数度与原股东桂溪地方及接手方灵康药业对簿公堂。有分析称,灵康药业的控股股东灵康控股在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控制权争夺中胜出。
无论股东归属如何,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民投公营”的模式,从12年前运营时就一直沿袭至今,经历了十多年来社会资本大举进军医疗界的大潮兴起又逐渐退潮,借助华西医院的品牌、技术、人才等,成为了一种社会办医模式的坚守者与开创者,近年来,多地也相继出现了“民投公营”、“民建公营”的探索案例。
多地现民建公营医院案例
2016年3月,义乌天祥医疗东方医院动试运行,有介绍称,这是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义乌市第一家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被称为义乌市社会办医的一块“试验田”。
医院由浙江天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义乌市东方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投资10亿元,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造,医院用地6.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2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600张,全面委托东阳市人民医院管理,目前报道中多称其为东阳市人民医院义乌院区。
在2023年12月,广东也有一家民建公营的大型社会办医——揭阳浩泽医院正式开业,医院计划总投资15亿元,一期投资8亿元,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总规划床位800张。
揭阳浩泽医院也是一家民营资本建设、公立大三甲医院托管运营的社会办医。在开建之前,揭阳浩泽医院就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举行了托管签约仪式。从2022年开始,汕大医附一院就分批次选派职能科室干部和业务科室骨干进驻浩泽医院。2023年2月,浩泽医院通过“一科两院”形式,聘任汕大医附一院130位科室专业主任。
2023年6月,揭阳浩泽医院举办了医院落成移交暨汕大医附一院管理团队及医务人员进驻仪式。
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一样,这两家民建公营的医院,定位都是非营利性医院。
专家解读:民建公营仅限于民非医院
实际上,医疗机构民建公营的政策,在2015年福建出台的《福建省公立医院支援社会办医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及“公立医院可以发挥无形资产、管理团队、医疗技术上的优势,整体托管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实行民建公营”。
知名医改专家、看医界专栏作者徐毓才曾表示,与民建公营相比,公建民营模式曾经风靡一时即PPP模式,但经过多年的运行,同时又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既存在法律风险,又有政策风险,在运营方面也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2020年5月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以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徐毓才认为,这实际上就明确规定,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不能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也不能分配或变相分配收益,实际上就堵死了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合作的通道,也堵死了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可能。
医院管理研究专家马恩祥撰文称,民建公营模式的民建医院对象,仅限于民非性质的医院,“民非性质的医院与公立医院并无本质的差异。公立医院参与管理和运营,是符合其自身的公益性定位的。但从对于民非医院的定位来说,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只能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不能变更为营利性医院。而非营利性医院所开展的医疗项目也应该是基本医疗项目,而不能是自主定价的特殊医疗项目。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是为了彰显慈善与公益,如果做完全市场化的医疗项目,则失去了慈善与公益的初衷。”
来源:看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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