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公共卫生经费在去年人均84元的基础上增加到89元,而公卫经费作为村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预见,今年村医的年收入又该提升了一个台阶。
今天就来详细聊一聊公共卫生经费的资金来源、应用原则、下发时间、监管政策,等等。
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
众所周知,公共卫生项目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居民提供防病保健的重要健康模式,其内容随着公卫服务的推进而不断优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并且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财政预算情况研究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以上列举的公卫服务内容是大类,而每个大类下面又分成了几个小类,如老年人大类中,有老年人常规体检,中医药服务的体质辨识,本地(编者注:作者所在为浙江省)还有老年人流感疫苗的接种,老年男性前列腺癌筛查,大肠癌筛查,等等。
如此多的服务项目,在每服务一项,都要在表格(纸质或线上,或同时进行)留痕以备考核,所以村医朋友相当一部分时间都是在做公卫。对于一些大的村落的村医,白天随访收集信息,晚上熬夜在电脑前做档案也成了常态。
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计算
一些群体朋友经常讨论基本公卫经费,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
其实,关于基本公卫经费更重要的一点是,和服务人口相关,这里面大有文章。
基本公卫经费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主要考虑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数量、国家基础标准、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以及绩效等因素。某省(区、市,含兵团)应拨付资金=常住人口数量×国家基础标准×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绩效因素。其中,常住人口数量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N-2年常住人口数量(N为资金下达年度)
村医到手的基本公卫经费,本应该与村医辖区内服务人口成正比,而服务人口又定性为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前年数字。什么是“常住人口”呢,根据国家统计局给出的定义,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人口:一是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二是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三是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一些村医经常反映,有一些医疗机构漠视事实,以村民短期外出打工为借口,把村医的辖区人口数毛估后打折,甚至把对折及以下为计算公卫经费人头数,使村医到手的公卫经费大幅缩水。
以我所在的地方为例,村医服务人口数是由实际居民健康档案为准来计算基本公卫经费的,而且还随着新生儿的建档,人口每月每年缓增,所以村医到手的公卫经费也会水涨船高。
公共卫生经费的分担细则
我国人口基数多,而且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为了足额下发基本公卫经费及保障基层资金的顺畅,国家视各省经济发展情况而制定了中央与地方的基本公卫经费分担方案。
公卫经费的分担共分五档,即视各省经济发展条件而与中央财政分担。
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分担80%。
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
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中央分担50%。
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
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经费,中央按80%比例分担。
而省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疾病谱、防治工作需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的数量和地区标准,地区标准高出国家标准时,需事先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后执行,高出国家基础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自行负担。
此外,还允许各地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高出国家标准的补助资金,“报上级备案后执行”,资金由各省自行负担。
公共卫生经费专款专用
为了基本公卫经费不被挪用与占用,规定了专款专用原则。
拨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其作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拨付给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相关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需方补助、开展随访管理以及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
作为真金白银的公卫资金,在层层下发过程,为了防止被不法占用与挪用,出台了“专款专用”即只能应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所需支出”,以保证基层在履行公卫服务的同时,享受对等的公卫资金补助。
公共卫生经费的预拔规律
我所在之处的公卫经费下发时间规律是一年中分三个批次,即以今年为例,上半年经过有关部门的公卫考核后,在下半年的八月份左右到手上半年的公卫经费,三季度的公卫经费至本年度年底前,四季度的顺延至明年三月份左右,虽然规定中基本公卫经费是预拨的,实际操作情况存在略有延迟的现象。
中央财政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转移支付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地方,并在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内正式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后,也应当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按照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应核对无误后再下达或拨付。
为了保障公卫经费的足额发放,各级财政分担的公卫经费是在年前先预拔到位,按照常理,“先有钱再做事”的基本公卫经费不会存在短缺与不足现象。但是在现实中,有些地方的村医在完成公卫服务后得不到足额的公卫补助,可能存在地方财政对资金的保障不力的现象,但这绝不是卫健部门造成的。
公共卫生经费的监管原则
公卫资金到位后,又有那些监管措施以确保资金安全。
转移支付资金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开展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监督等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例如,国务院“互联网+督查”频道曾通报过一次典型案例,经核查组核查时,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已拖欠25个乡镇共498名乡村医生补助资金1542.64万元,其中拖欠2020年、2021年绩效考核后结算补助995.62万元,拖欠2022年预发补助547.02万元。经督促,青龙满族自治县加大基层公共卫生经费保障力度,目前已将拖欠的1542.6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乡村医生手中……
经过有关部门的严厉查处,这种现象确实得到了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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