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我国乡村医疗现状也在逐步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乡村医疗资源仍然相对匮乏,医疗水平仍有待提高。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仍需我们重点关注。
日前,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面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和“全面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方面做出明确指示。
多渠道招才引才
医疗行业编制问题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重要议题,时至今日仍然备受关注。就目前而言,我国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医疗体制并未发生变化,但随着业务量大幅增长,与固定编制数的人力配置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而国家卫健委、中央编办等多个部门对公立医院编制改革也曾表示:公立医院编制资源必不可少,公立医院编制非但不能弱化,还需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1]这似乎也表明了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编制仍然是医务人员安心工作的重要条件。
另一方面,编制问题也被认为是妨碍公立医院吸引全国医疗人才的一个壁垒。一些特区城市卫生部门积极地探索取消编制的可能性,以期能吸引更多优秀的医疗人才。因此,如何平衡编制的重要性和医疗人才的需求,以及如何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处理编制问题,都是当前医疗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进一步盘活用好编制,《意见》中明确,要以县级为单位每3年左右时间动态调整一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空余编制主要用于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人员补充。
不仅如此,《意见》中指出,要稳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简化全科、康复、口腔、精神卫生等紧缺专业人员的招聘程序。组织开展乡村医疗卫生人才省级统一招聘活动。结合地方实际需要,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到2025年,全省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55%左右。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
创新医疗人才使用机制是当前医疗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意见》中指出,要加大县域内医疗卫生人才资源统筹管理力度,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探索实施县域内岗位总量统筹管理,合理核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并按人员数核定岗位总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为定向岗位,做到按需设置、动态调整。
对已建成的社区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其高级岗位比例参照二级医院标准设定。对急需引进的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特设岗位。建立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设立医疗风险互助金等方式,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提高收入和待遇保障水平
医务人员的收入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解决医务人员收入问题,《意见》中也做出具体指示。《意见》指出,要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绩效工资分配时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医务人员倾斜,保障业绩贡献突出的医生绩效工资人均水平明显高于本单位人均水平。
✔ 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的工资水平相衔接。
✔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确认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
✔ 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且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薪酬分配。
✔ 支持各地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做实乡村医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对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动态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此外,县域医共体建设也是我国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意见》中指出,要创新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鼓励由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
不仅如此,还要加强对医共体整体就医诊疗秩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慢性病等用药目录相统一、处方自由流动。乡镇卫生院可以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医共体牵头医院院内制剂经批准后可在医共体内使用。
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投入保障机制
此外,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投入和支持。《意见》中指出,要按照辖区服务人口制定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保障人均补助基本标准。对符合规定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给予定额补助,适时动态调整,统筹用于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支出。
建立以核定任务完成情况为核心的财政补助资金目标考核机制,激励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多更优服务。鼓励各地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给予补助。地方政府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省级加大统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力度,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均衡发展。
完善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建设机制
事实上,帮扶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也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缓解城市医疗资源压力,促进城乡医疗资源的均衡分配以及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解决办法。
对此,《意见》中提出,要持续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口帮扶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设置专家工作室、开设联合病房等方式,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应当在县级以下或对口帮扶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满一年的要求。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工作,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包县、医联(共)体分片包乡镇的工作机制。
总体而言,关注乡村医疗现状,发展乡村医疗卫生事业,是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一环。在推进乡村医疗发展的过程中,也需政府、社会、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乡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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