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已开启职称倒查!


卫健委通报:取消职称、撤销证书!

近日,某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撤销王某某医师资格证的公告》。

《公告》称,经与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王某某申报医师资格认定时提交的医师职称不属实,不符合医师资格认定条件。


卫健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四条、原卫生部和人事部印发的《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取消其医师资格、撤销其医师资格证书。



 严查提供“虚假材料”

多地医务人员因此受重罚

此前,多地都曾出现过医务人员因为上传虚假证明材料被处罚的案例。 


8月8日,某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发布《关于取消部分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资格的通告》。 该地考区17名报考202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医务人员因为上传虚假证明材料,考试报名按无效处理。


这17名医务人员的报考级别均为免二科,核查结果为“职称证书核验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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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免二科”指的是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中药学同理。


4月29日,某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对17人在医师资格考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图源:省卫生健康委

此次事件源于群众举报。经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周**于2020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试用期合格证明不属实,金**等15名考生于2020年、崔**于2021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学历信息不属实。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医师法》第五十四条、《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七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

撤销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按程序注销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相关信息。

由登记注册机关依法依规撤销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收回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2024年7月,某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取消曾**等4人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并撤销医师资格证书的公告》。经查实,曾**等4人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院校学历信息均不属实,系以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所被通报的医务人员均被取消考试成绩并撤销资格证书,同时两年不得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三年内不受理其医师资格授予申请。


职称评审乱象正被严格审查

2024年7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并开始执行。

《办法》明确规定了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以及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重点监管内容,职称评审中的种种乱象被纳入严格审查的范畴。

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在加强对于职称评审的监管,开启倒查机制。其中部分地区的职称倒查,例如甘肃省南州曲县,甚至追溯到了10年前。


另外,还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一系列的违规行为当中,目前查处最严、范围最广的,当属科研失信行为。据悉,国家卫生健康委面向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


去年年末,陕西、安徽、河南等地多家医院官网发文称,接省卫健委通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教育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科研论文自查自纠工作。


而今年1月,海南省卫健委在一则对医务人员科研失信行为的通报中称,自己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评审工作,是因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面向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这无疑向我们印证了,此次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是全国性的。


为了维护职称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医务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诚信申报、公平竞争、抵制违规行为。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职称违规行为,为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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