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农村地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人员,在乡村卫生医疗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乡村医生缺乏身份认可和稳定收入。 近期,永泰县努力探索出一套适合当地山区的新型乡村卫生服务发展体系机制,并出台了《永泰县推行新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永泰县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致力于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从而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 推行“中心村+基干村”卫生所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战略,永泰县首先从推进中心村卫生所的建设入手。在充分考虑了乡村的具体实际情况后,永泰县对全县的村卫生所进行了系统性的整合与优化,将其整合列为“中心村”卫生所和“基干村”卫生所。这一做法旨在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中心村+基干村”卫生所的建设旨在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建立一体化管理新模式 在永泰县卫健局的统一规划组织下,一体化管理采取了 “七统一”模式,即统一管理村卫生所的建设、人事、财物、业务、器械、绩效、信息系统。这一措施旨在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和村医的领导和监督责任,从而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 通过“乡聘村用”稳定村医职业身份 在全县村卫生所整合的基础上,永泰县采取“乡聘村用”模式,分批次、分步骤地向社会公开招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并将他们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的合同制职工,分配至“中心村”和“基干村”卫生所工作。 长期以来,由于处于个体经营状态,村医面临着没有职业归属感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永泰县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使他们成为合同制员工。此举不仅为乡村医生提供了稳定的职业身份,赋予了他们统一的编制,同时将村医纳入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系。 目前,永泰县第一批“乡聘村用”成功招录了13名村医。大家纷纷表示,《实施意见》“含金量”极高、实用性强,让他们深受鼓舞,也感受到县委县政府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为他们解决了许多后顾之忧,令人信心倍增、干劲十足。 多渠道拼盘提升村生收入待遇 乡村医生的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不足,一直是导致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永泰县在深入调查了解村医的收入状况后,对乡村医生的收入结构进行了改革,实施了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制度。 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参照县内劳务派遣人员的薪资标准,而绩效工资则根据“中心村”卫生所的医疗业务净收入及考核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取,提取比例不超过70%(边远乡镇的“中心村”卫生所提取比例可不超过80%)。此外,乡村医生仍将继续享有原有的岗位津贴补助。通过这种多元化的待遇组合,旨在不断提升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侯德键介绍,当前在“乡聘村用”政策的推进下,永泰县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每年为3.6万元,一半由县财政拨款,一半由用人单位统筹资金支出。此外,加上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物补助、医疗保险补助等部分,以及日常门诊收费,乡村医生的年平均收入约为10万元,部分医生的年收入甚至可以达到15万元。 结语
永泰县出台的《实施意见》作为福建省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首创,破解了农村卫生服务的“老大难”。通过推行中心村卫生所建设、实施村卫生所“七统一”一体化管理、转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提高“乡聘村用”村医待遇收入等一系列举措,不仅提升了乡村医生归属感和认同感,还激发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了村医群体的稳定发展,从而为乡村医疗提供更专业更持续的服务。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村医群体老龄化,全国基层医疗都出现后继乏人的问题。因此,各地应该在国家政策的要求下,积极探索乡村医疗人才队伍的建设计划,增强乡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拓宽乡村医生的职业发展空间,确保乡村医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夯实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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