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国质量新闻网发布了一则关于《青海省药品监管局公布6起药品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据青海省药监局公布,有三家医院检验科被罚!详细内容如下:

01

青海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2023年6月20日,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青海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500支、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500支、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500支、一次性使用配药注射器带针200支、艾滋HIV4盒、乙肝五项(HBV)2盒、甲肝(HAV)6盒、丙肝(HCV)4盒、梅毒TP6盒销售给海东市平安区某康复医院,金额3310元。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果洛州玛沁县某诊所
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2023年6月17日,果洛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某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货架上有3种过期药品和8种过期医疗器械,分别是:新生化颗粒8盒、999牌正天丸1盒、盐酸列多卡因注射液1支、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红色帽)358支、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紫色帽)417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200套、一次性静脉采血针5包500支、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90条、一次性使用吸痰管50条、全程C-反应蛋白(CRP)检测卡1盒、清洗液1盒。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进货票据等台账。以上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无过期产品警示标识,未与尚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的其他药品和医疗器械区分放置,仍在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过期药品和过期医疗器械、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03

黄南州尖扎县某医院
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2023年5月23日,黄南州尖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尖扎县某医院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对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并在检验科库房中发现过期医疗器械增菌培养基(哥伦比亚型)2盒、嗜血杆菌巧克力琼脂选择培养基1盒、铁测定试剂盒(亚铁嗪法)1盒、无机磷测定试剂盒1盒、α-羟丁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1盒、CK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法)1盒、免疫球蛋白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盒、免疫球蛋白G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盒。以上涉案过期医疗器械货值金额6495元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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