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P主目录的编制方式为对病例依据疾病主诊断亚目与治疗方式组合进行穷举与聚类。然后根据病例数临界值来区分综合病种与核心病种。
什么是综合病种?
将不属于常见病种的疾病,发生例数较少而在建立病种分值库时未单列的病种,归为一个病种并使用同一的分值的情况。目前通过大数据确定的治疗方式属性包括保守治疗、诊断性操作、治疗性操作、相关手术 4 个分类对综合病种进行分组。
综合病种的分类过程:
(1) 保守治疗组
将未包含手术及操作的组合作为保守治疗组合,按照诊断分类(ICD-10 第一位)进行聚类。
(2) 诊断性操作组
将操作(ICD-9-CM3 医保 V1.0 版)属性为“诊断性操作”的组合,构建诊断性操作组。
(3) 治疗性操作组
将操作(ICD9-CM-3 医保 V1.0 版)属性为“治疗性操作”的组合,形成治疗性操作组。
并依据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① III 级包含呼吸机、气管插管、临时起搏器、中心静脉压监测等操作
② II 级包含血液透析、骨髓穿刺等操作
③ I 级 :其他操作归入 I 级。
(4) 相关手术组将操作:
(ICD9-CM-3 医保 V1.0 版)属性为“手术”的组合,叠加主诊断类目(ICD-10 医保 V1.0 版前三位)聚类形成相关手术组,并进一步按手术操作所对应的复杂程度、资源消耗程度拆分为 I、II、III 三个等级。
综合病种以再次收敛的形式建立分组,解决了分组过细操作不便、分组过粗交叉互补严重的问题,以客观的方式直观表达综合病种的数据特征。
《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对综合病种分组的应用
《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中明确分类手术操作为手术、介入治疗、治疗性操作、诊断性操作,其中又明确录入选项为必选、选择性,结合上文,选择性手术操作在区域内分组时可能视为无效操作(以区域内实际操作为准)。国临版3.0的应用与区域内病种分值目录综合病种的结合,很好的明确了综合病种的治疗性操作、诊断性操作的入组规则,对指导医院内如何进综合病种分组提供了数据支持。
例如,部分区域病种分值目录综合病种,同一疾病编码类目下有多个治疗性操作、诊断性操作,并赋予不同的病种分值,从医院实际操作来看,同一疾病编码类目下的不同治疗性操作、诊断性操作、相关手术都是依据手术操作等级来赋予不同的病种分值。从而要求各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规范手术分级,更好的为病案、医保相关入组提供依据。
区域病种分值目录的综合病种(-1.0.1.2.3)数字代表着什么?
从各地的区域病种分值目录来看,综合病种大多是以疾病编码的类目+治疗性操作、诊断性操作、相关手术来进行分组,但也有部分地区以(-1.0.1.2.3)来表示,使这些地区的医院管理者特别是未经历过DRG地区的医保管理者有些迷茫,这些数字代表着什么?举例以I63脑梗死来说明。
结合以上两个表格,可以看出,手术操作类型数字是指不在手术属性列表中、保守治疗组、诊断性操作、治疗性操作、相关手术组等不同的治疗方式属性,而难易程度是指不区分手术级别、手术级别未知、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不同的手术级别,医院端可以结合《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和院内医务部分手术分级目录来确定入综合组的分值,从而更好的指导临床医师入组。但是从国家DIP技术规范和各地经验来看,各医院应严格控制综合组入组占比,毕竟综合组在区域内是极少数病例(地区<1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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