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形式。
《办法》明确,今后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省域内按病种付费管理职责,指导统筹区医保部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逐步实现省域内病种付费政策、技术标准和服务管理统一。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细化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有序推进改革落地。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专门提到,将研究制定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基层病种”,推动实现“同病同质同付”,并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全省统一病种。这一政策直指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的痛点,是深化分级诊疗、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值得肯定与期待。
从患者角度而言,花一样的钱,如果能在基层治好,患者何必去大医院?并且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更高。反言之,如果基层无法解决患者需求,那么患者自然要去上级医疗机构寻求帮助。
近年来,河南、浙江等地陆续推出“基层病种不设起付线”的政策,这确实提高了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积极性。然而有一点需要注意,患者去医院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健康,换言之是基层的医疗服务能力达到患者需求的情况下,患者当然会在家门口就诊。医疗机构留住患者的“金刚钻”永远是服务能力。
对于文件中提到的“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求合理编制年度基金支出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保持在一定合理范围内,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如何让“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我们可以从一则案例中找到答案。以濉溪县百善镇道口村卫生室为例,该卫生室室长李秀平告诉笔者,当地自实行了“医保基金结余留用”以来,卫生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由于“结余留用”与个人的薪酬直接挂钩,医务人员为了留住患者,让百姓少生病晚生病,他们可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比如积极为百姓做好体检,定时为百姓宣讲健康知识,很早就实行“健康积分兑换礼品”等相关策略,显著提升了百姓的健康知晓率。
“同病同质同付”的核心是公平与效率。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因技术、设备等限制,难以获得患者信任,导致“小病大治”、大医院人满为患。通过明确基层病种目录,并配套统一的诊疗规范和支付标准,既能引导常见病、多发病下沉基层,减轻大医院压力,也能通过医保杠杆倒逼基层提升服务能力。
事实上,政策落地需破解“三重矛盾”:
其一,病种选择需科学合理,既要涵盖基层能承担的疾病,又要避免因标准过低导致医疗质量缩水;
其二,支付标准需动态调整,既要体现基层医疗成本,又要避免过度医疗;
其三,配套措施需同步跟进,如加强基层人才培训、完善双向转诊机制等。
若仅靠行政命令“一刀切”,可能加剧患者对基层的不信任。
纵向来看,省级统筹是未来方向。在条件成熟的省份推动基层病种全省统一,有助于减少地区间差异,避免医保碎片化,也为全国范围政策整合积累经验。但需注意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欠发达地区基层能力薄弱,需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口帮扶等方式补齐短板。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医改“深水区”,而基层医疗是全民健康的“守门人”。此次政策将支付改革与分级诊疗相结合,体现了系统性思维。为了提高群众就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文件专门提到,医保部门要积极探索长期住院、门诊、中医优势病种等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新格局,有序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希望相关部门在未来需以患者实际获益为标尺,在试点中完善细节,真正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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