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将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慢性病患者增加,我国老龄人口护理服务需求越来越大,对于护士的需求急剧增加。

虽然,近十年来全国护士队伍总量以平均8%的增幅逐年增加,但仍然有巨大的护士数量缺口,无法满足老龄化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赋予护士处方权是近年来医疗系统的一个热门话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书记姚建红指出,专科护士是提升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的重要力量,他注意到,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赋予相关专科护士处方权,我国的一些城市也就此进行了尝试。

“但总体而言,我国在护士使用方面,尚未充分发挥专科护士的能力和优势。专科护士既缺乏统一的认证及再认证标准,也缺乏相关岗位的设置及其配套管理政策和薪酬制度。”对此,姚建红提出了完善专科护士管理体系,增设专科护士岗位数量,优化护理服务层次的建议。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本单位临床专科护理发展需要以及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科学合理为专科护士提供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等工作平台。同时,建议成立国家级专科护士认证中心,全面负责专科护士认证和管理工作,确保专科护士的胜任力达到既定标准和要求。


“授予护士一定处方权是未来护理行业发展的趋势,因为处方权能够让很多高学历护士有更多的职业发展空间,有效减少护理人才的流失。”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岳阳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胡春莲认为,探索这一机制还需要开设专科护士处方权课程、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健全责任与合作协调机制等一系列保障举措来支持。



深圳拥有执业护士近5.5万名,
专科护士能出门诊也能开处方
确实,部分地区已进行了试点探索。今年1月1日,《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在深圳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这意味着深圳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图源:深圳市卫健委

根据《办法》,专科护士开具检查申请单、外用药品等执业行为,应要求患者提供患有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在医师既有诊断的基础上,结合护理评估,再执行相应操作。同时专科护士要客观、规范、完整书写病历。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处方和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对专科护士开具的检查与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处方的审核和保存工作,并定期点评。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存在三次以上不合理开单或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专科护士有提出明确惩罚机制:医疗机构应当暂停授权其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三个月至六个月;暂停授权期满,专科护士接受培训基地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疗机构可以恢复相应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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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界人士认为,深圳通过法规建立专科护士制度,不仅让护士能与医生一样出门诊、开处方,最大的价值是让护士找到职业发展路径,提升职业地位。

根据我国《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但这是狭义上的处方,这类处方有统一的式样、内容、颜色,也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广义上的处方,应该理解为诊疗方面的决定权,包括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药品领取单等。可以看出,上述地方赋予护士处方权的尝试,与《处方管理办法》并不冲突。

然而,即使是部分护士获得广义上和有限度的处方权,意义也非同小可。医护虽然需要明确分工,但分工过于僵化也会带来不便。比如在处理伤口时,倘若只能先由医生开外用药品,再由护士处理伤口,就会增加很多周折。让经验丰富的护士直接填写药品领取单,可让伤口处理既便捷又安全。护士有为患者提供饮食、运动、疾病健康教育等职责,赋予护士相应处方权后,也可使护士更好地履职尽责。

另外不得不提的一点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居家护理需求也在持续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服务模式发展迅速,护士单独在外为患者提供专业服务的现象日益普遍,假如护士在外检查、治疗、使用常规外用药时均需医生开处方,就难以施展手脚,影响服务效率和效果。赋予护士一定的处方权,能更好地顺应人口老龄化和护理新模式。

目前,深圳已有急诊急救、伤口造口、血液透析、糖尿病等十几个领域的专科护理门诊。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深圳市执业护士54649人,其中,男性3272人,女性51377人,承担了全市12675万人次门急诊和226万人次住院的护理工作。


深圳已逐步建立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护理服务体系,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等。


借助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模式,深圳护士走出医院,走进社区、走进家庭,为高龄或失能、母婴、慢性病等行动不便人群提供上门护理服务。



国家卫健委回应:
将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8月20日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70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制定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的建议》的相关内容。

图源: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护士队伍是卫生健康战线上一支重要力量,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卫健委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工作发展,指导各地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出台《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临床护理实践指南》等政策文件,从法制层面规范护理工作。

连续印发“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任务。通过开展护士岗位培训、持续改革推动、启动改善护理服务专项工作等措施,持续推动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工作发展。目前全国注册护士数量以平均8%的幅度逐年增加,每年约有30万的新生力量进入到护士队伍,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63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护士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通过实施护士岗位管理,打破身份管理转为岗位管理,薪酬分配、奖励晋升等向临床一线护理岗位倾斜,推动编制内外护士同岗同薪同待遇,有效调动护士积极性。通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老年护理和居家医疗服务,护理服务内涵外延不断丰富,模式不断创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计3000余个医疗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7类60余项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更加贴近社会和群众需求。

国家卫健委在上述答复中指出,2008年国务院公布实施《护士条例》,2020年对该条例进行修订。《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的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以及医疗机构在保证护士人力配置、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加强护理管理方面的职责,对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授予护士处方权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护士按照工作职责可以为患者提供饮食、运动、疾病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关于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国家卫健委在上述答复中指出,“针对您提出的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建议,国家卫健委委将适时开展专题研究,对国内外情况进行研究梳理。结合我国国情,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包括职责定位、执业形式、相关培训、服务内涵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国家卫健委的表态,在强调原则的基础上,也给出了探索的可能性。不妨鼓励更多地方试点赋予护士处方权,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出可供借鉴推广的模式,让更多护士能够经此途径施展才干、体现价值,让更多患者受益。

来源:华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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