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国家医保局指导下,在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和广大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河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分期分批稳步推进,改革成效正在逐步显现。2024年5月8日,在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班上,河北省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胜群介绍了河北省稳妥有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做法。




试点先行


分阶段、阶梯式稳步推进

2019年河北省邯郸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DRG试点城市。

2020年河北省邢台、唐山、廊坊、保定4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DIP试点城市。

2021年底,5个试点市圆满完成国家试点任务,全部被国家医保局评为“优秀”等次。邢台市、邯郸市被确定为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示范点。

2022年初河北省医保局印发《河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方案》,采取每个国家试点市包联2个非试点市的方式,全面拉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序幕。2022年底实现全省所有市级统筹区全覆盖。

2023年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再接再厉、持续发力,狠抓提质扩面工作。2023年底,全省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病种覆盖率达到92.12%,基金支出覆盖率达到86.84%,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医保局要求的四个全覆盖任务。

同时,大力推进DRG/DIP功能模块应用,不断提高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性、科学性。2022年9月,邯郸市被国家局确定为首批“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监测点”城市。2023年6月,国家医保局在邯郸市召开全国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应用及信息化建设调研座谈会,总结推广了邯郸市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落地做法。2023年9月,河北省15个统筹区全部切换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DRG/DIP功能模块。

DRG、DIP改革已经成为全省医保改革标志性名片邢台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除DRG/DIP改革外,河北省积极探索开展按人头、按床日、日间病房、预住院等多种付费方式。在总额预算管理下,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框架正在形成,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

日间病房是秦皇岛市医保局探索开展的一种乡镇卫生院结算新模式。针对病情稳定、诊断明确患者,采取“白天住院接受治疗,晚上回家休息”的模式,患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近就医按日间病房结算,享受住院待遇。日间病房实行定医疗机构、定患者、定医师、定病种、定额度的“五定管理”,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90%。目前该市已确定日间病房病种27个,102个乡镇卫生院开设了日间病房,3万多参保群众享受到日间病房政策红利。

预住院管理即预住院期间患者不需要在院居住,在门诊所做的检查并入住院费用报销,既避免了等待手术期间家属陪床的痛苦,又减轻了床位费、护理费等费用开支。2022年秦皇岛市、石家庄市、省本级开展试点,2023年在全省推开。



三方共赢


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参保人住院费用显著降低。患者平均住院日、例均个人自付金额均呈下降趋势。唐山市平均住院日由2021年的10.14天,降低到2023年的8.9天;廊坊市例均个人自付金额由2021年的4893元,降低到2023年的3972元;保定市次均住院费用由2021年9010元,降低到2023年8193元。改革为参保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通过权重分值调节,设置基层病种、中医优势病种等,引导各级医疗机构收治的患者更加符合功能定位。保定市一级医疗机构2021年基层病种结算率为21.82%,2023年提高到41.16%。医保结算清单、住院病案管理、病案首页的完整度、合格率大幅提高,临床路径覆盖病种数和完成率大幅度提升。邢台市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甲级病案率达88%和93%,医保清单入组率达到99%。

医保基金使用更加高效。通过适时合理调整总额预算,统筹区内医疗机构在区域预算总额“大蛋糕”内形成良性竞争。在2023年医药总费用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省DRG/DIP医保基金预支付率稳定在95%以上。

为进一步彰显支付方式改革惠民利民成效,切实让参保群众感受改革红利,2023年河北省医保局开展了提高群众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专项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省职工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4.61个百分点,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4.13个百分点。为持续巩固提高群众实际报销比例专项行动成效,2024年初河北省医保局又制定出台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0条措施,到2024年底实现实际报销比例比2022年提高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目标,让改革效果更有成色。



加强医保医疗协同


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

目前河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经进入完善机制、提质增效阶段。近期,河北省医保局先后召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院院长和临床医护人员座谈会,同时连续召开9场临床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和临床医护人员意见建议。下一步改革重点: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建立面向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总额预算、病种(组)目录、权重、分值、调节系数等支付核心要素谈判协商机制,提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参与度,形成共同治理、良性互动的良好的改革氛围。

推进医疗机构协同改革。引导和协调医疗机构做实做细编码管理、信息传输、病案质控、内部运营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协同改革,做到四个到位。加强医保协议和考核管理,医疗机构不能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当做收费限额,医疗机构绩效分配不能与科室医生的收入直接挂钩。加强支付方式改革宣传和培训,将推进改革的过程,切实转变成一个医保政策宣传的过程,一个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一个持续完善医药机构内部制度机制的过程,一个推动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建立全省统一病种(组)目录库。省医保局将以国家新版病种(组)目录库为基础,在充分征求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临床医护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病种(组)目录库、基层病种目录库、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库。

用好特例单议机制。特例单议机制对于保障重症复杂病例充分诊疗、支持新药新技术合理应用,解除医护人员收治危重病人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作用。省医保局将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特例单议制度,将住院天数、住院总费用、监护床位使用天数、创新技术运用、转科或多学科联合诊疗、新增高值谈判药品等多种情形纳入特例单议申请条件。为确保评审过程科学公正、便捷高效,省医保局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研究开发了特例单议评审模块,实现线上“双盲评审”。同时,建立特例单议公告机制,定期公布医疗机构的申报数量和专家评审通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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