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老龄工作,多次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到基层社区调研老龄工作,多次看望慰问老年人、给老年人回信,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龄问题是中央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要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立足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国情,科学回答了当前老龄工作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述了老龄事业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提出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理念、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为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协调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完善政策,狠抓工作落实,老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了中期到2035年,长期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从财富储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科技支撑、社会环境5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2021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牵头起草的《关于“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建议的汇报》,对“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政策举措作出部署。
2021年10月,召开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对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在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为具体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意见》是指导新时代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党的十九大以来,老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修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各省(区、市)均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法规,民法典以及公共文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领域法律增加了涉老条款。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或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系列政策文件,就建设养老服务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养结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等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增强,自觉将做好老龄工作作为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本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密集出台系列涉老政策法规。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投身老龄事业和产业,社会各界尊敬老年人、关爱老年人、孝敬老年人的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实际行动越发普遍。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的广泛共识逐步形成。
(二)社会保障更加坚实
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启动实施。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所有省份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2022年1月,启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22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5亿人。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12年以来连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2年惠及1.31亿退休人员。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9个省份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三是困难人员帮扶政策落实落地。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有效覆盖残疾老年人。2022年共为2300多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9%。
四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健全。2022年出台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制度模式、支持政策、监管措施等,填补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空白。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确定36个先行城市(地区)。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持续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截至2022年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承保33.9万件保单,实现保费38.4亿元,进一步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三)养老服务更加完善
一是养老服务政策制度逐步健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重点针对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由国家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养老服务。制定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16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措施。
二是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2021—2022年共计安排22亿元支持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超过38万个,床位820多万张,床位总数比2012年增长97%。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设施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治理,配建补齐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养老服务短板弱项加快补齐。持续优化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设置,2022年相关专业布点4190个。持续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20年至2022年11月,培训康养服务人员500万人次以上。建设7个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空巢和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工作。
四是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规范化常态化。连续四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开展养老服务认证。
(四)健康支撑更加有力
一是老年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促进健康老龄化、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扎实开展健康中国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组织开展首次全国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启动老年营养改善、心理关爱、口腔健康、痴呆防治等老年健康专项行动,发布《一般老年人膳食指南(2022)》和《高龄老年人膳食指南(2022)》。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84元。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为抓手,规范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超过1亿人。落实长期处方制度,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长期处方服务。深入推进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项防治行动,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制定《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和康复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老年照护服务持续加强。印发《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提升行动。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推动医疗护理员规范管理。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增加上门护理服务供给。在15省份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开展信息核查、协调保障、照护服务和监测预警,并落实相应照护服务。在185个城市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实施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三是老年健康支撑保障不断强化。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2022年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参保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2018年以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覆盖老年患者常见病主流用药,药价平均降幅超过50%。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出台《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对评估的指标、实施和结果判定作出统一规定。截至2022年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覆盖49个城市,参保人员达1.69亿。积极推动科技创新2030——“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为防治老年人群高发疾病开展技术攻关。老年医学科建设逐步推进,截至2022年底,全国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达到5909个,69.3%的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有老年医学科。将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三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9000多万元,累计培训11000多人。推进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收录15亿多条老龄健康信息数据,覆盖约2.6亿老年人。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
四是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破解制约医养结合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医养结合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出台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和服务指南、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流程,规范服务与管理。指导各地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依托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实施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慢病管理、复诊送药等便利服务。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2017年以来累计确定示范单位632个。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连续3年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将“提升医养结合质量工作情况”列为全国“质量月”活动内容和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点。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举办质量提升行动培训班,培训医养结合机构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次。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增设“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各地探索形成了医养签约合作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等四种相对成熟的服务模式。截至2022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共有8.4万对;“两证”齐全(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6986家,较2017年增加90%。
(五)社会参与更加积极
一是老年教育大力推进。30省份出台老年教育规划或政策文件。积极推进国家老年大学筹建工作,在国家开放大学加挂国家老年大学牌子。成立省级老年开放大学或专门机构,基层设立超过4万个老年教育学习点。成立首批军休老年大学和老年科技大学。
二是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日益丰富。公共文化设施面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减免优惠,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适老化水平不断提升。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公园设置老年人健身区。
三是老年人积极作用不断发挥。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实施“银龄讲学”“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银龄行动”等项目,鼓励退休教师、医务人员等继续发挥作用。
(六)社会环境更加友好
一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便老助老服务机制。大力查处各类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案件。2019年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侵害老年人权益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全国共立案21152件。2022年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共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3.9万余起,抓获嫌疑人6.6万余名,打掉养老诈骗团伙4735个,追赃挽损308亿元。
二是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稳步推进。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企业设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2022年以来,各地共完成9300余个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适老化改造,打造2600余条敬老爱老服务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扎实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021年以来命名199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动各项为老服务政策在社区落实落地。
三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不断解决。国办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围绕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提出了20条具体工作措施;建立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便利老年人出行、就医、缴费、办事等文件20余个。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老年人办事服务专区,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办事服务。持续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各地累计投入资金约1.3亿元,惠及2500多万老年人。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各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在近300个城市上线“一键叫车”服务,累计为900余万老年乘客提供服务5000余万单。升级改造“中国领事”App、公安政务服务系统,优化社保经办和电信服务,持续推动多场景适老化服务应用。
四是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每年在全国开展“敬老月”活动,对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开展疫情防控、健康促进、普法反诈等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老龄事业发展成果。大力宣传孝亲敬老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2022年以来,卫视频道累计播出老龄主题公益广告4.57万余条次。持续开展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为制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2022年开展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评选表彰40个先进集体和35名先进工作者。开展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
总结老龄工作的经验,主要是“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老龄工作的政治性、全局性、战略性、多元性、复杂性,决定了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突出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几年来,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突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老龄事业的制度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老年人福祉不断改善,广大老年人的生活更加多彩、更加便利、更有尊严。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新时代老龄工作政策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就是在不断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并不断完善,聚焦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用力,精准服务,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人口老龄化问题是综合性问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方面,不是单个部门能够解决的。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多角度谋划,各部门协同,全方位发力,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目标一致、功能协调、衔接配套,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在我们这样一个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推进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工作,几乎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用,唯有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动理念、思路、政策、科技和体制机制创新,才能有效破解老龄工作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老龄事业不断前进。
总体来看,我国人口老龄化主要呈现出以下5个较为显著的特点。
(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9.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4.9%。据预测,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于“十四五”期间突破3亿,占总人口比重将超过20%;到2033年将突破4亿,占总人口的比重将接近30%;2050年将突破5亿。根据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口展望2022》数据,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占全球老年人口规模的1/4左右。2020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规模占世界高龄老年人口规模的23.6%。在未来五十年内,我国都将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约为7%,2021年超过14%,从轻度老龄化社会进入到中度老龄化社会所需的时间看,我国只用了21年。据联合国测算,从2000年到2050年全球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上升11个百分点,而同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上升20多个百分点,是世界平均速度的2倍多。
(三)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和区域差异明显。从城乡差异看,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数量庞大的老年人留守农村,导致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农村地区总人口比重为23.81%,比城镇高近8个百分点。从区域差异看,东北、长三角、川渝等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
(四)我国人口老龄化与人口负增长、少子化相叠加。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着深刻而复杂的形势和变化,特别是人口负增长背景下,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将成为常态。2021年,我国总人口规模达到14.13亿峰值,从2022年开始正式跨入人口负增长阶段。人口少子化将不断加深人口老龄化,两者相互交织叠加,给我国人口均衡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五)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艰巨。伴随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的快速提升,社会抚养压力将持续增加。此外,养老金、医疗卫生、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等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是分阶段、逐步呈现,而在我国是短时期内集中爆发、同步呈现,而且各种问题相互关联、交互影响,应对任务十分艰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人口老龄化不可逆,但并不可怕,更不是洪水猛兽。人口老龄化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的同时,也蕴育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要积极、辩证地予以看待。
一是从经济领域看,人口老龄化带来劳动力减少和抚养比升高的同时,也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增长动力转换带来新机遇。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将持续影响我国劳动力供给格局。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将减少3500万人。持续升高的社会抚养比导致经济运行成本不断提高,全社会用于养老、医疗、照料、福利与设施方面的费用占GDP的比例将不断提高,增加经济运行成本。另一方面,我国16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总量仍然比较充沛,人力资源基础雄厚。而且2030年以前,老年人口的增长主要表现为60岁至69岁低龄老年人的增长,这部分人员不少都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可资开发利用的潜在人力资源。随着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实施,将有效扩大人力资源供给,获得“第二次人口红利”。与此同时,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有利于倒逼企业寻求资本和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商业寿险基金等金融型养老资产的增加,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充足的长期资金供给,有利于发展壮大资本市场。
二是从社会领域看,人口老龄化加大社会治理难度的同时,积极发挥老年人的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加重家庭养老负担,导致家庭养老风险增加、家庭代际矛盾显现。不断增长的社会抚养比将深刻改变社会公共资源分配格局,代际利益分配矛盾和冲突日趋明显。当前,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渠道还较少,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这些都对我国的社会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老年人在家庭教育中发挥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看到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积极发挥老年人的作用,有利于保持代际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从民生领域看,人口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将成为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助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对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带来巨大压力。我国老年人口长寿不健康的特征较为突出,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达到78%以上,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体系负担沉重。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供给能力不足、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市场发育程度不够、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难以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进程。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国多层次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加强。另一方面,我国老年群体消费需求增长迅速、“银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据测算,到2030年,我国老年群体消费总量占GDP比例可上升到15%—23%。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难点堵点一经破解,老年消费市场将得到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就业增长。仅养老服务业发展一项,就业岗位潜在需求预计就超过1000万个。
(一)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日益加快,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升,老年人口规模也日益增大,中国式现代化也是老年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完整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全面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统筹解决亿万老年人的“急难愁盼”,发挥广大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团结带领亿万老年人共同迈进现代化社会,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伴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程度加深,社会与家庭负担加重,社会保障支出压力加大,养老和健康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培育为老服务新业态,推动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同发展,是确保亿万老年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生活幸福的内在要求。
(三)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二十一世纪始终的重要国情。这一国情要素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紧紧相随,对中华民族代际和谐、经济活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影响。广大老年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群众基础。推动政策衔接互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提高老龄社会治理水平,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风险和安全风险,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举措。
(四)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将使全社会消费资金增加、资本积累放缓、国民储蓄降低,从而挤压生产投资空间。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任务更加繁重,养老和医疗保障等压力也将加大。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也会促进老年产品和服务消费,形成发展新动能。注重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改善供给质量、扩大消费潜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
(五)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体现,也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充分汲取西方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中国特有的国情和实际,坚持兼收并蓄、守正创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为全人类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是展现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
同时,我们更应看到,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是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最大优势。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能够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大趋势和老龄化规律,着眼国家发展全局和亿万百姓福祉,构建管长远的制度框架,依靠强大的组织动员、统筹协调、贯彻执行能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二是经济优势。我国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国民经济产业体系,是世界上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为从经济层面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广阔空间。2022年我国GDP达到121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GDP达到85000元。这些都为我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是文化优势。“百善孝为先”,我国具有历史悠久的孝道文化,具有扶贫弱、救急难的传统;中国人注重家庭伦理亲情,注重自我修为,注重互帮互助。这些优良传统文化基因,为引导和动员个人、家庭和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奠定了良好的思想观念基础。
四是后发优势。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人口老龄化起步晚,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方面,可以充分汲取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和教训,少走弯路;在发展路径的选择、关键制度的建设方面,可以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的影响,避免二次改革的被动局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康老龄化”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成本最低、效益最好的手段和途径。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就是要维护老年人的内在能力,改善老年人的外部环境,延长老年人的健康预期寿命。我们将聚焦实现“健康老龄化”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坚持一切为了老年人的健康,推动老年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专治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从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向提高健康预期寿命转变,从以卫生健康部门为主向各部门共同发力转变,持续建立完善中国特色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各方作用,切实增进全体老年人的健康福祉。
(一)加强健康促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和痴呆防治等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实施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和促进项目。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拓宽基本公卫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的服务内容和人群。加强老年人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和干预,将运动干预纳入老年人慢性病防控与康复方案。研究制定《老年痴呆防治国家行动计划》。支持开展老年人痴呆筛查,推广痴呆干预技术。提高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二)构建服务体系。以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为龙头,以老年医院和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为主体,以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为基础,建立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中心)和社区老年护理站建设,加强老年医学科和安宁疗护机构规范化建设。稳妥有序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工作。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标准体系。完善老年健康统计制度和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医养结合。制定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内医疗床位与养老床位转换标准。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医养签约等方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慢病管理、营养指导、中医药等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医养结合功能。定期公布“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等服务衔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支持建设连锁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养结合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发挥家庭照护者、社工、志愿者作用。
(四)强化支持保障。协调相关部门支持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完善老年综合评估、安宁疗护服务价格和医保支持政策,推动将高龄和共病作为DRG细化分组的重要因素,在病组(病种)、权重(分值)和系数三个核心要素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协调社会福利彩票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推动将老年医学列为临床医学生的必修课,推动中职、高职、本科等增设医养结合相关专业。推动将老年医学科设为内科、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转科室。加强“健康老龄化”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实施老年医学领军人才支持项目,持续推进老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等项目。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每年培训不少于3万名医养结合机构从业人员。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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