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广东医保局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完善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门诊特定病种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完善村卫生站门诊服务等。
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将有效遏制过度医疗
“在当前以DRG/DIP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完善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是一种进步。”8月8日,医改界医院管理发展研究院院长、医改领域资深专家魏子柠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支付方式的优势在于能有效遏制过度医疗行为。
门诊按人头付费,通常是指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医疗服务机构在一定服务时间内(通常为1年),为签约参保人所提供的门诊服务总人次,经过考核后,按照一定补偿标准,拨付给医疗服务机构的一种支付方式。过去,医保机构主要根据“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的数量”,如检查次数、开药剂量等来向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支付费用。
“以前个别医院会靠‘多开药、多做检查’来增加收入,现在按人头或病种给付固定费用,能促使医疗机构在门诊环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和开药,更加注重门诊服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魏子柠表示,这既节约了医疗资源,有利患者健康,同时也能节省医生和患者的时间成本,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要向收治老年和儿童患者占比高的医疗机构倾斜,适当提高其付费标准。魏子柠分析:“老年人和儿童由于身体机能、儿童的表达能力等原因,需要更多医疗资源投入。这项调整既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质量,也体现了政策制定的人性化考量。但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改革后,要防范医疗机构因控制成本而推诿复杂病人的情况,因此医保部门需加强考核与监管。”
完善村卫生站服务功能,基层医疗服务迎来新机遇
在基层医疗方面,《通知》要求完善村卫生站门诊服务功能。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医保定点的村卫生站作为普通门诊的选点,合理制订其与乡镇卫生院的付费标准;鼓励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服务,推动鼓励村医加入家庭医生团队。
“普通门诊主要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已确诊的慢性病,完善村卫生站服务既是对基层医疗的支持,也能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实现小病不出村。”魏子柠说。
据广东省医保局消息,广东持续推进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践,目前全省已有包括东莞、珠海在内的18个市开展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的改革。
“加强门诊管理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魏子柠表示,广东此次医保改革通过优化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同时注重服务质量,可为全国医保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提供示范样本。通过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从“以治疗为中心”转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有效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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