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工作。


图片来自:国家卫健委官网


对政策进行梳理如下:


支援县级医院

三级医院要全面提升前者管理、临床、人才水平


《通知》确定省内支援关系,原则上由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帮扶县级医院,重点对未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开展支援帮扶。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已有合作关系,避免重复布局、一刀切,合理有序地建立支援关系。


在原有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帮扶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县级医院实际发展需要采取“一对一”为主,“一对多”为辅的形式进行支援帮扶。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县级医院要至少派出3名以上专家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指导。


除了对支援对象、支援方式进行规定外,《通知》还明确提出了4个重点:

  • 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城市医院应参与县级医院重大决策,帮助县级医院优化管理架构,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健全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 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城市医院要根据县级医院发展现状和县域内医疗服务需求,帮助县级医院制定临床专科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诊疗科目,加强县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和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 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城市医院通过师带徒、跟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形式,为县级医院培育一批骨干人才。城市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招收县级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县级医院要把派驻人员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排班。

  • 完善畅通双向转诊机制。畅通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之间的转诊通道,确保及时转运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城市二级医院和县域医院聚焦传帮带

助力基层家庭医生签约


《通知》指出,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要以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为载体,选派医务人员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在县域,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要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支援乡镇卫生院,靠近城市中心城区的乡镇卫生院由城市二级医院开展支援帮扶,远离城市中心城区的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医院开展支援帮扶。再由乡镇卫生院支援村卫生室,提供延伸服务。


在城市,由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派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巡诊带教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多种方式带动提升能力水平。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城市医院人员派驻,常驻人员不少于3名,且派驻人员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引导城市医院的全科医师通过多机构执业方式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县域,分梯次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支援帮扶。第一梯次优先重点支援服务能力强、发展基础好、服务人口较多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推动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第二梯次要进一步将有一定发展基础、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卫生院纳入支援工作安排,推动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第三梯次要逐步对服务能力较弱、发展基础较差的乡镇卫生院开展支援。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同步开展三梯次支援工作。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村医疗服务需要安排支援。


内容来自国家卫健委官网


对于以上这些任务,《通知》不仅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落地,比如规范下沉人员的数量、工作时间,明确学科建设、能力提升等工作成效方面,并且要求参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医院评审标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标准,定期考核评价支援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考核结果将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评审评价、目标责任制等工作关联,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这意味着医共体、医联体等区域联合体等发展成效也将逐渐进入公立医院的常规考核项目,二三级医院不仅要自己强,也要带着区域内的小兄弟们一起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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