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国卫老龄发〔2022〕14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要求,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评估验收,拟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北京市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0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话:010-62030764,62030874(传真)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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