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楚雄州卫健委公开了一批对州十三届人大提案的答复,其中多条涉及当前乡村医生的发展问题。
从答复函的内容来看,涉及乡村医生的提案,大多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包括编制、收入、养老等问题。对此,卫健委明确表示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建设以及乡村医生的待遇保障问题,并一一作出回答。
1
增核编制274名
乡村医生队伍充实起来了!
为持续优化基层人才政策,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尤其针对乡村医生在编制少问题上,楚雄州作出了一系列应对举措。
首先,要求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备案管理制度。同时推行“县管乡用”,建立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流动、共享”的用人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就是放开编制权限,给乡村医生提供更多入编机会。
《答复》明确,县级及以上机构公开招聘时,可自主组织招聘;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对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实行考察招聘;艰苦边远地区适当放宽招聘年龄和学历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为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紧缺人才到村卫生室。楚雄州在分配编制时,对这类人群做重点补充和倾斜。另外,对村卫生室建设及服务能力突出的乡村医生优先纳入编制,转变身份。
那么在一系列放开编制权限后,楚雄州的编制情况如何呢?官方公布了目前当地的编制情况:
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为10县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核274名事业编制。
目前,应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数2483名,实际核定编制数2635名,实有人员2488人,空编147名。核定全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208名,实有人数182人,空编26名。
乡村医生最为关心的,就是能不能转正,可不可以入编的问题。
其中,入编无疑是众多村医渴望已久的待遇,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就相当于手里有了“铁饭碗”,楚雄州在编制管理上的权限放开、增加编制量,这无疑给村医们实现“入编梦”创造更多机会。
2
多渠道提高村医收入
薪资水平高于当地村委会干部
身份确定后,下一步就是收入的问题。
对此《答复》也十分明确,结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多渠道对乡村医生收入进行补助提升,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要求细化“乡管村用”措施,由乡镇卫生院统筹协调辖区村医执业地点,根据自然村常住人口数量、交通情况、经济收入等实际制定村医片区轮岗执业制度,尽可能缩小辖区村医因地理环境因素导致的收入差距,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并通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比例等措施,切实增加偏远贫困地区的村医收入,缩小与非贫困地区村医的收入差距。
目前当地乡村医生每月业务收入,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01、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450元~500元的占60%,800元~1000元的占40%;
02、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平均2076.43元/人·月;
03、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平均500.18元/人·月;
04 、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平均337.07元/人·月;
05、一般诊疗收入:(开处方6元、肌肉注射7元、静脉注射9元;)平均916.03元/人·月。
整体算下来,当地乡村医生月收入最高达5019元左右。据了解,当地村委会干部的平均工资在3500~4500,乡村医生如果可以拿到全额补助,那薪资水平与村委会干部的收入是持平或略高的。
除此之外,当地针对全科医生岗位还有额外300元、500元档的津贴。根据这个收入渠道和收入标准,大大提升了乡村医生们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这个举措也值得其他低收入地方借鉴和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楚雄州在提升和保障乡村医的收入的举措中,还有一些亮眼的创新举措:
01 乡村医生在岗年限奖励机制
按在岗时间年限出台分段式一次性奖励资金制度或相应晋升福利制度。
如在边远山区卫生室工作满5年、满10年、满15年、满20年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或福利待遇,打造拴心留人的政策保障基础。
02 实行各类资金绩效财务票据考核制度
针对基层经常发生的补助克扣、拖欠、费用不明的现象,楚雄州破除以往只看资金分配,忽略资金到位的考核方式,加强同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专款专用。
通过各类资金绩效财务票据考核制度,切实保障好每一位乡村医生的合法利益和收入。
3
下拨3707万
全面解决村医养老
村医编制和收入标准明确后,村医的身份自然就正当化了,其待遇自然就大不相同。这其中,就包括村医最为关心的养老问题。
《答复》明确,从2019年起,楚雄州就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政策。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云南省省级文件规定,省级财政补助乡村医生每月200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养老保险。
而楚雄州积极组织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针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均选择不低于3000元/年的缴费档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乡村医生根据实际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截止到2022年底,楚雄州已有2165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47%,基本实现全覆盖。
同时,针对离岗退出的乡村医生,也建立完善的返聘和补助机制。
在《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有一技之长的超龄乡村医生,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返聘使用,但不再享受在岗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
对2019月1月1日前已离岗且健在,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 年及以上的离岗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给予600元/年/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离岗乡村医生的工龄计算为:
工龄=离岗年月—参加乡村医生工作年月,连续工作不满1年的不予计算;连续工作满1年,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按1年计算,6个月以下的不予计算。
目前,全州离岗乡村医生补助已经全部兑现到位,共兑现4167人,兑现资金3707万元。
在村医养老问题上,除了楚雄州,云南省全省已经在政策上得到了进一步统一。在省卫健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就明确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的在岗村医,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从2020年起,云南省每年安排资金9000万元,优先保障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
目前,云南各地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扰乡村医生的养老难题,终于得到解决!
4
村医待遇问题迫在眉睫
各省市相继落实到位
事实上,致力于落实村医待遇的不只是云南,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地区都在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提升村医的待遇水平和养老保障。
根据多地政府、卫健委网站相关政策文件,综合整理了各省针对村医待遇政策的办理进度,来看看有没有你在的省市吧!
福建省:
福建省乡村医生可参加较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县级财政对参保乡村医生给予1000-3600元/年不等的缴费补助,或按30-50%缴费标准给予补助。
对于自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各地也结合财力保障能力,对参保应缴交金额予以50-69%不等的补助。
对于达退休年龄且不具备参保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指导各地出台乡村医生退岗养老补助政策,发放400-1700元/月不等的退养补助。
芜湖市:
退出村医
2019年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调整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芜卫基卫〔2019〕1号),对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退出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858元/月(30年以上工龄),较省标准提高了330元/月。
在岗村医
2020年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芜湖市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芜卫基〔2020〕13号),目前已有1300余名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广西:
全区14个地级市,已有12市采取乡聘村用制度,所有村医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在岗村医生待遇按照所在行政村的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标准核拨基本工资补助经费;社会保险按照企业职工的标准缴纳,经费由各地财政承担。
确保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到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补助标准。
河北省:
落实“县聘乡管村用”,建立政策保障、薪酬待遇、人才培养、业务管理、准入退出等长效机制。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乡村医生收入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等职工水平。
此外,在乡村一体化的保障下,村医的养老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以承德市为例,当地明确,财政保障力度逐年增加,对一体化管理村医给予养老保险补助6000元/年以上,全市财政补助费用从2020年的1100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1700万元,基本上解决村医的后顾之忧。
一直以来,村医们都十分期盼国家能够统一出台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彻底改变村医困境。
要想真正留住村医,就一定要让村医感受到自己的尊严和价值。国家及各级政府多次明确落实村医编制、待遇政策,正体现了对村医的重视。
如今,像楚雄州等地区出台比较完善的乡村医疗保障政策,更是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标准。希望都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杜绝懒政怠政,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养老、收入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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