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趣学术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三份文件在医药圈内部流传,这三份文件统一传递的信号是,医保对医院采购监管力度正在全面加强,尤其是对高价药,同一通用名,用高价药而非低价药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
而对于采购高价药的地区、医院,医保部门还直接点名,拉出清单,这意味着医院整改的力度会分外强烈。
对于高价药,河北管控力度一直比较强,而此前,主要是在药品挂网价格上。如同通用名的药品,想再申请挂网,必须是同质量层次的1.8倍等等。如果说前期河北主要是对挂网价格动手的话,那么这三份文件的下发,意味着在对挂网价格治理的同时,对医院端采购使用的监管也开始了。
这给集采药品带来利好,想必在后续的集采和集采续标中,河北会成为中选药企更为青睐的区域。
而在中成药集采落地执行上,对于采购超最低中选价3倍的药品,河北采取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和监管措施,如果采购理由不充分,医疗机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整改;情节严重的,不拨付结余留用资金,并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也就是说,如果采购高价药缺乏理由,医院必须停止使用该药品。这对高价药的打击可谓十分沉重。
全面杜绝线下采购
强化监管的基础是药品的采购必须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线下采购会游离在监管之外。据通知,对比结算数据和采购平台采购数据,医保局发现有超过5亿结算金额有结算但是无采购记录,涉及超多医院。而进行线下采购包括三种情况,有没有采购账号的,有采购同通用名的非挂网药品且未备案,还包括线下采购、串换药品。对于没有采购账号,要求医院及时开通账号,而对于其他两种线下采购情况,医保部门要求逐条写明线下采购的原因。
从通知来看,医保局的做法基本上杜绝了医院线下采购的可能,因为医保是拿结算数据和采购数据做对比,是不是通过线下采购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经过这次排查,在逐一说明线下采购原因的压力下,估计未来所有医院都会强化线上采购的观念。
单价超10元和集采品种重点监控
河北省另一份通知表示,将开展医疗机构采高不采低等异常采购情况的监测。
采高不采低监测药品范围为:药品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挂网价格高于10元(片/粒/支)的药品,医保部门要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上一日高于最低挂网价(最小制剂单位片/粒/支)20元或高于1.5倍的药品视为异常采购药品,进行重点监测监管。此外,医保部门还要求对不采购集采中选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测监管。
这对于集采中选药品来说,传递了进一步的利好。在下一批集采或者集采续标时,想必河北会成为很多中选药企的选择,采购量可观,执行力度大。
中成药集采:采购日均使用金额高的,有限制措施
中成药集采也是被重点关注对象,中成药集采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化药有所不同。通报称,经分析,全省部分医疗机构对多家中选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不选择日用金额较低的而选择日用金额较高的,有的医疗机构只选择日用金额最高或次高价药品,即使省医保局在平台对高价药品进行颜色标示,做出了限制性提醒,但个别医疗机构仍然与最高价药品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中成药联盟采购,同一通用名的药品会有多家中选,而不同厂家中选价格有的差距较大。对此河北省认为也存在问题。
而“高价”的药品定义是,中选价格是最低中选价格3或以上。据通报,有多家医院采购超3倍以上的高价或次高价药品,其占比还很高。据统计,超3倍药品采购金额,占这一采购周期总采购金额的69.83%。河北还通报了采购金额超3倍地区排名,以及按采购金额公布了排名前20医院的名称。同时对于只采购超3倍药品,按单个药品排名,公布了排名前10医院名单。
在公布名单的同时,医保部门还采取了非常严厉的监管措施。
要求各统筹地区的医保部门对医院采购使用价格较高不使用价格较低的中成药按月进行核查。这还不算,还重点对采购最低日使用金额差比价在3倍(含)以上药品的医疗机构,采取限制措施。
对确需采购超出3倍以上的药品,医疗机构必须说明理由,并要求医疗机构作出不接受药品回扣承诺。对理由不充分的,医疗机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整改;情节严重的,不拨付结余留用资金,并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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