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工作动态 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多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国家医保局2月28日编制印发《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3月2日编制印发《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3月3日编制印发《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3月7日编制印发《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3月12日编制印发《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等多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下一步将指导各省医保局参考,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2025政府工作报告》对医保事业作出重要指示 3月5日,李强总理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政府工作报告。报告针对医保行业作出以下指示:(一)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二)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三)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四)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五)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六)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 3月19日,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医保发〔2025〕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通知》突出强化赋码、集采、应用、服务、管理五项工作重点内容;同时强化部门协同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各部门联动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4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3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4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快报》指出,在2024年国家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医保改革发展惠民实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步入新征程。逐步取得(一)基本医疗保险稳健运行;(二)生育保险助力降低生育成本;(三)医保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四)医保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群众生活和工作;(六)医保药品目录扩容惠及更多患者;(七)支付方式改革减少患者看病就医负担;(八)价格改革和招标采购推动“三医”协同发展;(九)价格监测和信用评价取得新进展;(十)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医保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十项成果。 地方医保动态 山东:全省落地执行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自3月3日起,全省落地执行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人工耳蜗单套设备(包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的价格从集采前平均20余万元降至5万元左右,价格降幅高达75%。中选结果实施后,患者费用负担将明显减轻,也将助力更多听障人士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体植入人工耳蜗、重回有声世界。 新疆:率先打造医保支付新模式 创新推出“付费一件事” 2025年3月24日,医保“付费一件事”在新疆哈密市率先试点上线。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引领下,新疆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迈出创新步伐,通过政策引导与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打造“一码付+可信支付”支付新模式,实现医保“付费一件事”。站在“十四五”医疗保障规划实施的关键节点,新疆以数字赋能民生福祉,加速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医保“付费一件事”,优化用户使用体验,生动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医保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智办”升级,为参保群众带来触手可及的“健康红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鲜活的地方实践范例。 河北:更新职工与居民医保待遇表,调整门诊、住院及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25年3月12日,河北秦皇岛市医保局更新《秦皇岛市居民医保待遇一览表(2025)》和《秦皇岛市职工医保待遇一览表(2025)》。优化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其中包括普通门诊、产前检查和“两病”门诊。提升住院待遇,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连续参保4年,每多缴一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增加2000元。2025年修改筹资标准为1070元/人(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财政补助占比63%。升级职工医保门诊待遇,取消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增加支付限额。将27种罕见病、特殊病高值药品纳入门诊单独支付范围。同时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优化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甘肃: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3月7日起甘肃实施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甘肃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同时提出,对相关人员进行“一人一档”记分管理,全面记录相关人员记分情况及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也明确了记分修复途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现场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活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调研督导、实名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参与医保经办机构核查活动等途径进行记分修复,符合规定的可以减免记分或缩减暂停结算期限。《实施细则》的施行,将通过量化管理、动态预警和分级惩戒,构建医保基金安全使用的长效约束机制,引导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从源头上加强诚信意识和自律管理,切实守好用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广西:构建 “政府主导 + 多方联动” 医保服务体系 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医保制度,强化民生保障。同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新的实施办法亮点,广西通过财政、税务、医保等多部门协同发力,构建覆盖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的全链条服务体系。筑牢资金保障网,投入1.59亿元支持医保信息化建设、药品集采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年减少群众垫付资金27亿元。打造“家门口”缴费服务,针对山区留守老人,联合金融机构开展“流动征收”,高峰期设点到村(屯)、学校,确保缴费“不跑路”。织密基金监管网,未来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按病种付费、DRG付费等模式,同时动态调整医保目录,确保基金高效使用。 安徽:护理价格新政落地:减负惠民 激活产业 三方共赢 2025年3月10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对接国家医保局《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标志着全省护理服务价格改革迈入规范化、透明化的新阶段。此次改革以“统一标准、精准定价、强化监管”为核心,聚焦破解群众“费用清单复杂、住院陪护难”痛点,释放护理服务市场活力,为健康安徽建设注入新动能。一是针对以往护理服务项目分散、收费边界模糊等问题,对全省护理类服务整合,通过项目标准化整合,让医患双方获得感同步增强。二是直面老龄化社会产生的痛点,设立“免陪照护服务”,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灵活定价,真正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既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问题,又释放了家庭压力。三是新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后,将为我省护理服务行业注入发展动力。突出医疗护理与生活护理并重,可以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规划价格体系能激发市场信心。将指导各地市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价格,逐步缩小区域差异,确保全省护理服务“优质优价”。下一步,省医保局还将继续推进中医、产科、麻醉等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对接,争取尽快制定出全省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 来源 中国医疗保障 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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