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对上海旭东海普药业与天津天药医药实施垄断行为处罚,两家公司分别被处罚款2717万元与2988万元。
据通报,该案涉及的药品为氟尿嘧啶注射液,这是一种抗代谢抗肿瘤药,用于多种癌症的治疗,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该药品主要由旭东海普与天药科技生产并销售,2015—2020年,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在氟尿嘧啶注射液投标时相互沟通报价,不打价格战,实行价格联动。将各地投标价提升至不低于 6.52 元/支,对商业公司供货价提升至不低于 5.28 元/支。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公示,今年上半年已经有7家药企因为垄断被罚,其中东北制药、远大医药被罚款金额最高,分别为1.33亿和2.85亿。而华润旗下子公司北京紫竹医药被罚,则让“控销”这个行业常用词再度成为行业关注热点。
今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通知,开展阿托品注射剂等25个药品原料药供应和采购情况的收集。其中不少被认定为短缺药,且氟尿嘧啶注射剂、去甲肾上腺素注射剂等均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存在垄断行为的药品。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里面提到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这25个药品是否会成为该联盟采购的目标呢?值得关注。
在此前被查垄断案例中,原料药生产企业是被查的大户。但今年上半年的垄断查处结果显示,除了上海旭东海普药业与天津天药医药外,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耀)、北京紫竹药业等都是因制剂垄断被查。
通报显示,制剂垄断分为两种:一种是垄断是为了提价;一种是维持转售价格被判定为垄断。而这所有源头都是药品价格,有业内专家指出,药品价格正成为未来反垄断执法活动关注的重点之一。
天津金耀被查是典型的借助垄断提价的案例。天津金耀是因一种抗肿瘤药药物——卡莫司汀注射液被查,该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脑瘤、脑膜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和多发性骨髓瘤等,是恶性淋巴瘤患者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必需药品。在该药物领域,天津金耀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017年6月至2020年9月,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超过正常幅度提高卡莫司汀注射液价格,从100—245元/支提高至最高1680元/支,造成卡莫司汀注射液短缺,大幅提高了患者的用药成本。天津金耀被罚款2772.13万元。
北京紫竹药业被罚对行业警示意义更为明显。据通报,2015年至2021年,紫竹医药在全国范围内与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通过签署协议、发放调价函、承诺函的形式达成固定和限定经销商销售药品金毓婷和毓婷价格的垄断协议,并通过细化销售管理制度、委托数据公司监控经销商销售价格、强化内部监督的措施实施固定价格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
这和此前扬子江被罚几乎如出一辙。2021年,因为垄断扬子江被罚7.64亿,据通报,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发出调价函和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了固定药品转售价格、限制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检查监管、处罚低价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对线上销售的药品价格进行监管等方式,确保了协议实施。
扬子江被罚让“控销”是否涉及垄断成为行业讨论的热点。此后,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士卓曼(北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都是因为类似的原因被查,其中,海南伊顺药业因为未实施垄断行为,故只被罚20万,而士卓曼被罚2020年销售(11.46亿)的3%即3438.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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