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因牵涉到回扣案件,3家药企信用评价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严重失信”,这些企业在山西的挂网、投标和配送资格被中止。


山西省通报称,按照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要求,将近期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评级结果和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告。这三家药企及其信用评价情况为:


一、天津森淼新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通报的2022年第二季度案源(2022)晋0225刑初3号信息,天津森淼新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大同市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医疗设备和医疗耗材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金额较大。


按照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天津森淼新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中止该企业在山西省的挂网、投标和配送资格。


二、河北恒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通报的2022年第三季度案源(2021)晋0214刑初380 号信息,河北恒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河北恒泰医药公司)向同煤总医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刺五加注射液、加替沙星注射液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金额较大。


按照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河北恒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特别严重”失信,中止该企业在我省的挂网、投标和配送资格。


三、大同振东仁和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通报的2022年第三季度案源(2021)晋0214刑初378号信息,大同市振东仁和医药有限公司(原名称大同振东仁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向国药同煤总医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药品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金额较大。


按照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大同市振东仁和医药有限公司“严重”失信,中止该企业在山西省的挂网、投标和配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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