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跨省特大假药案告破,涉案金额近千万,曾流向全国20余个省份。 01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破获一起涉案价值近千万元的特大制售假药案件,摧毁一个涉及江西、广东、浙江等二十余个省份的跨区域、全链条产销犯罪网络。 “前几天,我从微信好友那里购买了一些补肾药,服用后发现身体不适,怀疑是假药。”2023年8月,辖区黄先生来到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报案,称其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名微信好友处花费640元,购买了20颗名为“补肾宝”的药品,服用4颗后出现身体不适,疑似购买到了假药,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经检测,黄先生购买的“补肾宝”药品含有违禁化学成分“西地那非”,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掌握了涉嫌销售假药的赣县籍女子顾某的身份住址等信息。2023年10月25日,民警依法将顾某传唤到案,并在其住所查获壮阳产品“补肾宝”药丸532颗,后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均为假药。 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循迹追踪,先后远赴广东、浙江等地,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抓获顾某上家康某、康某平以及下线温某、衷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嫌疑人丁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开始自行采购多种中药材,并加入一定量的“西地那非”调配加工制作一种白色药丸,并以“补肾宝”名称作为药品对外销售,其通过招揽代理商,以市场档口、电话、微信等方式建立多层级销售网络销售至全国各地。后经相关部门鉴定,丁某所谓的“补肾宝”不仅是“三无产品”,更是一种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假药。 今年3月20日,民警前往南昌市西湖区,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查获“补肾宝”成品共计6000余颗,以及大量原材料和包装盒。截至案发,嫌疑人丁某分别在江西南昌、广东广州两地设立了生产窝点,生产销售的假药已流向广东、江西、浙江等20余个省份,涉案总金额近千万元。 02 由于互联网售药品相较于线下实体药店具有天然的隐蔽性,一些商家出于利益铤而走险,在网上无证销售“假药”“神药”。但随着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管力度日趋收紧,以及越来越先进的监测和检查手段,上述通过网络违规卖药的行为将无处遁形。 面对药品网络销售的新形势,国家药监局首先加强了监管法规制度建设。通过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不仅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压实了平台管理责任,更厘清了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要求,提出了社会共治理念。 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还建成了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这一平台覆盖PC终端、微信、微博、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短视频、社交媒体等多个渠道进行监测。通过该平台,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的规范有序。 在5月14日召开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药监局再次强调了监管的重要性。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而在地方,也逐渐落实网售药品的监管措施。比如,广东省药监局就探索出了网上监测、网上巡查、风险提醒、网上抽检、融合监管、线索调查等工作程序和措施。并制定《广东省药品网售企业(批发)检查细则》《广东省药品网售企业(零售)检查细则》《广东省药品网售第三方平台检查细则》《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记录表》等,明确药品网售检查重点,规范监督检查工作,便于基层监管人员操作。 03 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权威数据,自2013年至2021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涉及生产、销售及提供假药、劣药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突破2.7万例大关。鉴于此严峻形势,消费者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药品时,务必审慎选择信誉卓著的网店,并细致检查药品的关键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准文号等,以有效降低购买风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与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加之监管手段的相对滞后,为假药的非法宣传与销售提供了可乘之隙。除网络广告外,电话推销与邮件订购等渠道亦成为不法分子销售问题药品的温床,这些途径的药品往往缺乏必要的质量保障,甚至直接为假药,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相较之下,选择正规药店购药则能享受更为全面的安全保障与专业指导。正规药店遵循严格的药品采购与管理流程,确保所售药品品质可靠、安全无忧。店内药师的专业指导能有效防止药品的滥用与误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此外,由于正规药店多为长期经营的固定场所,一旦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也将更为顺畅,成本相对较低。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应时刻保持警惕,对低价诱惑、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等不法手段保持清醒认识,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神药”广告。购买药品时,务必仔细比对药品的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有效期等,一旦发现任何异常或可疑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的健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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