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两部委要求,各省须在21日内上报有关直达资金分配到市县基层的方案,经审核同意后下达到市县。 据补助资金分配表来看,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总额为62.737亿元,对比2022年的59.943亿元,资金数量相差不大。 与此同时,国家财政部还下发了《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 据补助资金分配表,国家下发的202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共计89.802亿元,对比2022年的80.392亿元,金额有所提升。 实际上,早在2022年11月,财政部就曾提前下发了119.857亿元补助资金,加上本次下达的32.682亿元,两笔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完成,主要用于推进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及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 具体而言,以上152.5亿资金将流向何处呢? 据补助资金分配表来看,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62.737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5大类1977个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 具体包括:25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37个县域医疗卫生机构、458个妇幼保健机构、225个高海拔地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以及457个诊疗康复机构能力提升。 其中: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2022年400万元/县的基础上翻倍至800万/县的标准予以补助。 高海拔地区医疗五福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对高海拔地区每个地级市1家市级医院,按200万/医院予以补助;每个县1家县级医院基本标准达成情况,按100(达到)-200(未达到)万/医院予以补助。 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对诊疗康复机构按照320万/个予以补助。 也就是说,上述范畴内的所有医疗机构将作为被扶持对象,享受到国家财政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支持。 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此前国家卫健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文件中,就明确指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主要聚焦三个方面:1.着力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2.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3.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其核心建设方向包括:支持市县级公立医院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心脑血管、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等。 众所周知,设备增配、升级是医疗机构能力提升绕不开的一环。 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还包括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配备相应的大型医用设备。同时,文件强调,公立医院要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 毋庸置疑,在百亿财政资金落实后,全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提升的同时,势必会带动相关科室建设和医疗设备升级更新,利好所有医械人。 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例,去年4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版《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标准》,新版标准要求,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配置的医疗设备达193种,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在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品目基础上增配56种。 同时根据发展需求,还需酌情配备手术机器人、胎儿镜、可穿戴设备、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等创新设备。具体清单如下: 关于县级医院,想要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同样需要对照设备清单配齐三级医院必需的医疗设备,催生相关设备新一轮的配置热潮! 附:县医院升三级必备医疗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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