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医保药店迎来利好,“非药”销售范围放开了。

多省医保药店,“非药”销售放开

12月21日,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为优化营商环境,甘肃省医保局近期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集中清查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内容,纠正“禁止(限制)定点零售药店摆放或经营《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范围内商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条款。

另外,安徽医保局此前也要求,删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中上述类似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该文件明确,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在清理内容方面,文件针对“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环节重点提到“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前备案程序或者窗口指导等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程序”。

对于该文件,有药店人士表示,希望能够将目前各地市医保局还存留的包括“禁止摆放经营非药商品”诸如此类超出部门职责范围、法律依据不足的相关规定、行政性协议和实际做法等彻底清理干净。

在目前阶段,很多门店要想获取定点资格,监管部门基本在非药商品这块卡得很严,比如销售区域的面积不能过大,有的甚至直接禁售。

药食同源,或成“非药”优先品类

梳理发现,监管政策开放“医保药店销售非药”,早已有了线索。

今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最新《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

该文件谈到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陈列、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同时经营其他商品(非药品)的,陈列、仓储设施应当与药品分开设置;在超市等其他场所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具有独立的经营区域。

同月,老百姓大药房发布公告也表示,门诊统筹落地后医保系统能获得全面的数据,对非药品的陈列会有所放开,非药品的消费频次更高,门店可以利用非药品高频带低频。

药店经理人分析指出,当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后,医保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掌握定点药店的医保药品销售,及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在监管成熟条件下,有关部门一面严格管控药品加价,一面也会逐步放开定点药店的“非药”业务,以有效满足门店“流量换利润”的盈利需求。

那么,药店哪些“非药”品种会优先放开呢?“药食同源”商品可能是较为实际的答案。在这方面,已有省份开始放宽“药食同源”中药销售。

今年6月,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促进和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快速规范发展的通知》并提到,

零售药店仅销售食药同源类的定型包装中药饮片,且不进行处方饮片调配的,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同意,在过渡期(2025年底前),可暂不配备执业中药师和中药饮片药柜,但应配备中药学技术人员,其经营范围标注为“仅限定型包装中药饮片。

如销售非食药同源类中药饮片的,或需要开展中药饮片调配的,则仍按省药监局现行相关政策继续执行。

有业内人士建议,“药食同源”不论是食品还是中药,药店都应往“药品”方向经营,深抓品质,塑造门店专业形象,与超市、农贸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更好获得顾客口碑,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药店经理人认为,随着门诊统筹政策大范围推广,以及在集采深化、医保控费、医药反腐的大背景下,药品利润持续走低是板上钉钉的大趋势。

药店的应对之策是,向医保要流量,向大健康要利润,尤其是政策大力支持的“药食同源”产品。未来,药店的“药品零售”属性,将向“健康零售”“健康服务”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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