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家媒体曝光,证监会处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一事,让整个行业和社会大跌眼镜。
经查,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康美药业存在以下四大方面的问题。
一是2016年、2017年、2018年,康美药业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二是2016年、2017年、2018年,康美药业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三是《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四是《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最后,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造假300亿,结果只罚60万,数字悬殊之大,让整个社会大跌眼镜。因为,犯罪成本仅为1/60000,给人的感觉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是在保护犯罪,就好象是拿着大大的锤子给一个人挠痒痒。
有人解释,修订后的《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康美药业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20年3月1日前,因此,证监会适用2005年《证券法》作出处罚,对上市公司的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
但是,这个理由似乎牵强,虽然发生在2020年3月1日之前,但毕竟是3月1日后作出的处理,应该适用新的法律,给市场、给股民一个交待,否则也“太容易满足”了吧。给市场和股民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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