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生命的过程是美好的,它凝聚了一个家庭的希望。然而受遗传、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出生缺陷时有发生,预防出生缺陷,让宝宝健康的来到这个世界上,不仅是临床医生的挑战,也是每一个家庭的责任。


我国是人口大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根据2012年9月原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统计,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在5.6%左右,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约90万例,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有25万例。

今天是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确定今年的主题为:预防出生缺陷,科学健康孕育。旨在积极宣传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和知识,倡导科学预防理念,提高公众优生意识和健康素养,引导生育夫妇主动接受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防治措施,为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什么是出生缺陷?

每个家庭都希望孕育一个健康的宝宝,然而很多家庭却饱受着出生缺陷带来的痛苦。所谓出生缺陷,即先天畸形或先天异常,指的是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通常包括先天畸形、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等。出生缺陷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围产儿死亡、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不但严重危害儿童生存和生活质量,也会造成巨大的潜在寿命损失和社会经济负担。


环境因素:环境因素约占10%,包括孕期营养、孕期疾病(糖尿病、甲亢)、孕期感染(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虫、水痘、梅毒、艾滋病毒)、孕期用药(致畸药物、酒精、尼古丁、毒 品)、孕期接触有害物质(射线、噪声、高热等环境)。

遗传因素:遗传因素约占25%,包括单基因遗传病(单一致病基因)、染色体异常(结构或数量异常)。

不明原因:并不是所有的出生缺陷都能找到原因,约有65%的出生缺陷无法明确病因,推测可能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比如胎儿的心脏结构异常、脊柱裂等。


出生缺陷病种多,病因复杂,目前已知的出生缺陷超过8000种,常见的出生缺陷包括:唐氏综合征、遗传性耳聋、地中海贫血、脊髓性肌萎缩症、脆性X综合征、神经管畸形(无脑儿、脑积水、开放性脊柱裂、脑脊膜膨出)、先天性心脏病、软骨发育不良、苯丙酮尿症、多指畸形等。今天为大家主要介绍其中的四种:

唐氏综合征

唐氏综合征又称先天愚型或Down综合征,是由染色体异常而导致的疾病,大部分人的体内细胞有23对染色体,唐氏综合征是由于第21号染色体多一条所致。

唐氏综合征是人类最早发现、最为常见的染色体畸变。在活产婴儿中发生率为1:600-1:1000。存活者有明显的智力落后、特殊面容、生长发育障碍和多发畸形。目前尚无法治愈,患儿生活不能自理,一辈子需要人照顾。

遗传性耳聋

遗传性耳聋是由于耳聋基因突变而导致的听力障碍,主要是由于父母携带遗传性耳聋基因突变并传给后代所引起的。中国人群耳聋基因致病变异携带率至少高达15%,基因突变携带者自身听力正常,但如配偶携带相同致聋基因,则可能生育遗传性耳聋宝宝,约80%聋儿都是由听力正常的父母所生。

2021年《世界听力报告》显示,全球超15亿人听力受损。在我国,耳聋在新生儿中的发病率为1‰~3.47‰,我国新生儿中,每年新增约3.5万的先天性听力障碍患儿。遗传性耳聋不仅影响患者自身,而且还可能遗传给后代。

地中海贫血

地中海贫血是一种隐性遗传性溶血性贫血,就国内而言,地贫在长江以南尤其广东、广西等地发病率最高。不得不遗憾的指出,对于重型地贫儿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手段,需要终生输血治疗,治愈地贫的唯一希望在于骨髓移植。目前,夫妻双方确定为同类型轻型地贫(即地贫基因携带者),需通过产前诊断杜绝重型地贫儿的出生。

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地贫基因携带者,那么他们的子女就有50%的机会因遗传而成为地贫基因携带者;若夫妻双方为同型地贫基因携带者,那么怀孕以后子代的遗传几率为:1/4为正常胎儿,1/2为地贫基因携带者(同父母一样),1/4为重型地中海贫血患者。

脊髓性肌萎缩症

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主要由运动神经元存活基因1(SMN1)基因缺失或突变,体内神经元存活蛋白(SMN蛋白)分泌不足所致神经肌肉疾病,以肌无力和肌萎缩为主要临床表现,是一种严重可致死性遗传病。

SMA遗传方式属于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我国SMA致病变异的总体人群携带率为1.2%~2.2%,现存SMA致病变异的携带者约3000万人,携带者不发病但有生育患儿的风险。若夫妻双方都是携带者,则每次怀孕都有25%的概率生育患儿,25%的概率生育健康孩子,50%的概率孩子会是SMA致病基因携带者(无症状)。

如何预防出生缺陷,生育健康宝宝

目前我国对出生缺陷推行“三级预防”措施,可以预防大多数出生缺陷儿出生。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023年8月印发的《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 (2023—2027年)》中也表示,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围绕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聚焦提升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促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预防和控制严重出生缺陷发生,减少出生缺陷所致婴幼儿死亡及先天残疾,更好满足群众健康孕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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