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就医优流程”七大举措
一、推行门诊综合服务一站式
2024 年 6 月底前,二级以上医院设置“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整合门诊、医务、医保、财务、医患、医技等部门相关业务,推行一岗多能,明确并公示服务事项,为患者提供挂号、费用结算、医保办理、检查检验预约、导诊、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受理、(病历)打印复印、业务盖章、便民设备租借等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章管理”,缩短患者就诊时间,减少患者无效流动,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推行入院服务一站式
原则上选择实际床位使用率超过 100%的大型三级医院(院区)开展试点。2024 年 6 月前,每个省辖市选择 1 家三级综合医院以及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省级试点。试点医院设置入院服务(准备)中心,承担住院预约、床位协调、术前检查、院前宣教、麻醉会诊等功能,对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评估符合住院指征、行择期手术的患者,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办理“预住院”。根据医院床位使用情况,试行“全院一张床”,实现全院床位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全面盘激活医院床位,缩短患者术前待床时间,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三、推行检验结果线上互认
按照《关于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23〕38 号)要求,利用河南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对检验结果进行线上互认,适时扩大互认项目范围,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妇幼)全覆盖。逐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升诊疗效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四、推行日间(手术)医疗服务
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23〕47 号)、《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豫医保〔2023〕8 号)部署,按照诊疗计划在 1 日(24 小时)内完成入、出院的手术或操作(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的患者,符合条件的医院,按照有关病种和术式开展日间手术,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按照相关要求,将具备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为患者提供的放、化疗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三级综合医院开展日间手术病种不少于 50 种,三级中医医院不少于 25 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 20 种。
五、推行互联网+护理服务
搭建全省统一的“豫健护理到家”服务平台,整合各单位自行开展的碎片化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由注册护士为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新生儿、孕产妇等提供专业、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满足个性化的护理需求,提高护士职业价值,促进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社会。充分发挥三级医院护理专业技术优势,提供线上护理咨询服务。选择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作为省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城市,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线上护理咨询服务试点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六、推行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运行机制,建立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平台,明确服务范围、对象及服务机构、人员、车辆、收费、质控和监督管理办法,实行转运服务需求统一受理调度,充分激活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资源,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规范、高效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2024 年 6 月底前,选择郑州市、平顶山市、安阳市、三门峡市开展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拓展至有条件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七、推行家庭病床服务
按照《关于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改办发〔2023〕8 号)要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为符合住院指征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的七类患者,在患者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内设立病床,由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医保基金按住院报销相关政策及待遇标准支付相应医疗费。郑州、开封、洛阳、许昌、周口等 5 个省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先行先试,其他省辖市选择 1—2 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
“便民就医优流程”七项举措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方式,以点带面、逐步拓展。根据七项举措具体内容,分别选择部分医疗机构或省辖市进行试点,各省辖市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市、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市级试点参与“便民就医优流程”七项举措。各地按照“省级抓统筹、市县抓推进、医疗机构抓落地”的原则推进七项举措,建立考评督查机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三部门将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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