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到2030年,优先建立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相匹配的乡村卫生健康发展新机制,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有保障、活力足。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若干措施》围绕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型机制等八个方面的工作,部署了22项工作任务。
建立三项机制
在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与群众新时代健康需求相适宜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型、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保活并重发展、建立新时代村卫生室公益性运行等三项机制。
在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型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快推动乡村医生医师化,提升乡村医生岗位待遇,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落实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离职乡村医生择优返聘政策。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
在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保活并重发展机制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强化建设发展等投入政策落实,地方政府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补助政策,加强对偏远地区、服务人口少、诊疗能力弱等乡镇卫生院的扶持和保障。加快健全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规范化程度高、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可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内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在建立新时代村卫生室公益性运行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加强村卫生室运行保障与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好用好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前,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实现房屋产权公有。
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若干措施》要求强化县域统筹。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延伸举办村卫生室,或将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统筹管理。到2025年,35%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推荐标准。
在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若干措施》强调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质性运作,实施医保基金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打包支付,对实现“六统一”(统一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配送)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将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打包给牵头医院,由其在医共体内统筹分配使用,加强监督考核,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完善医共体中心药房模式,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目录衔接、处方自由流动。到2025年,县域内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65%以上。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优化乡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政策,加大多渠道引才力度,扩大优质资源下沉帮扶规模。强调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推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以及落实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公费医学生招收培养使用方案,探索建立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此外,要求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提升乡村两级中医药服务能力。自2024年起,开展全省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等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
在深化改革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提出到2025年底前DIP基层病种达到不少于80个,DRG基层病组达到不少于20个。健全适宜乡村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细化完善一般诊疗费政策,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向促进分级诊疗、体现基层医疗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倾斜,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若干措施》同时强调要引导基层首诊、上下转诊。完善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等分担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机制。设置国医堂的乡镇卫生院,2024年年底全面推行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日间中医医疗服务费用参照医保门诊慢特病或住院待遇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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