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烟台市发布一则消息,根据当地市委编委《关于重新组建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要求,整合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烟台市卫生监督所牌子。
查阅资料发现,不仅是烟台,最近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宁夏中卫市、山东枣庄市、龙口市等地,都开展了类似的合并组建工作。可以预见,在未来几个月内,各地会出现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整合改革的高潮。
合并的信号早已释放。图/福泉市人民政府官网
新疾控中心实施“参公管理”,
或许是未来趋势
从过去的已经合并的案例来看,有以下几个特征:一般还是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卫生监督所”两块牌子,但合并后统一对外称××疾控中心。从一些案例来看,新的领导班子也进行合并,一般是疾控的领导管业务,卫监的领导管党务。从编制上来看,呈现混合编制,即原疾控系统是全额事业编制,卫监是参公,并且新招聘人员仍然会延续一段时间混合招聘。当然,由于原先部分省级疾控机构就是参公编制(如广东省疾控中心),这样在人事关系的理顺上就会简单得多。
据了解,为了形成稳定的疾控队伍,早在2008年,广东省级疾控中心以及韶关、东莞、湛江等地级市疾控中心率先实行了参公管理试点,由财政全额保证经费。广东省疾控中心原主任张永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广东疾控实施“参公管理”,有利于解决基层疾控人员的后顾之忧,保证队伍的长期稳定。这样一来,疾控中心的经费需要从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来承担,让疾病控制回归政府管理职能,在招录考试时对员工的学历、能力等要求也会更严格,利于疾控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合并利好双方
在我国,疾控中心职责包括预防、监测、指导传染病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危险风险评估、处置,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疾控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大数据应用支持、疾控预防新技术研发等内容。疾控中心负有指导建立国家公共卫生监测系统的职责,包括营养食品、劳动环境、学校卫生监测、流行病学监测等,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而卫生监督局(所)的主要功能和原疾控中心是高度重合的,比如疾病监测与预防控制、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的监督检查。
这也就造成了一定的人员和资源浪费。在推动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的时代背景下,二者合并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在两部门合并前,疾控中心更多承担指导监督监测的职能,发现问题以后还需要内部协调,容易产生滞后性,延误疾病防控进程;卫生监督局(所)成员长期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工作,对可能产生的流行病等苗头很敏感,也有执法权,可以保障第一时间将问题遏制在苗头中。
尤其是过去几年的工作展现,让更多人看到疾控部门的价值与发挥的关键作用。两部门合并让疾控有了一线“抓手”,让卫生监督有了统筹保障,能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隔离防控等职能,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发挥长处同时,不能弱化原有职能
合并能有效减少冗员,避免重复工作,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另外两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也能提升公众对健康问题的应对能力。同时,两方整合资源后,也利于建立一个集医疗监管、传染病预防控制、流行病学调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平台、信息共享平台,更好地发挥应急响应作用。当然,从卫生防疫站时代分开起,两个部门已经分开了20多年,在工作流程、标准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因此新的部门需要磨合、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另外,原卫生监督部门具有丰富的卫生执法经验,而原疾控中心在这方面建设较为薄弱,因此如何保障合并后,监督功能不会弱化,值得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当初在疾控和卫生监督分开时,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后来又被划回卫健系统)等很多监督职能都被划到了安监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等其他部门,那在新疾控中心组建后,这些执法权会不会被“拿回来”,也值得观察。
在新时代疾控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中国疾控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曾提出了新时期疾控体系能力建设的八个方面,分别是:提高公共卫生监测能力、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提高疾控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能力、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现代疾控人才培养能力、提高智库战略决策咨询服务能力、提高全球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相信在新的疾控中心组建后,历经补短板、强内在的过程,这些能力的实现的进程一定会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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