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要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措施》指出,要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分配,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内部分配机制,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公立医院班子成员和科室主任目标年薪制试点。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且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引进计划的,所需薪酬可按规定单列管理,计入当年单位薪酬总量,不计入薪酬总量基数。此前福建三明医改中,年薪基数不再区分医院等级,全部按医务人员职称核定基本年薪:主任 30 万元、副主任 25 万元、主治医师 20 万元、住院医师 15 万元。(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福建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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