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多项重要变化。

对比去年,今年政策变动幅度较大,副高评审权全面下放、面试成为硬要求、自主评审单位首次设量化底线、材料造假明确3年禁报、首次明确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优待政策截止时间……

时间安排




申报评审条件变化:

根据通知,自2026年起,副高级职称评审全面下放至市州,由各市州人社局和卫生健康委共同承办。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省直主管厅局下属医疗机构(自主评审单位除外)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市州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而省卫高正高级职称评审仍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评审分类与关键要点

评审主要分为“省卫高”、“基卫高”和“自主评审”三类,各有侧重。

省卫高评审(全省统一组织)


专业理论考试:考试成绩是敲门砖。合格标准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正高70%、副高80% 的比例确定。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评审方式: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资格审查材料在网上提交(不再报送纸质),业绩评审材料则需线下提交。


关键时间节点:

综合成绩构成:按照专业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答辩)40%(其中实践能力评价20%,含专业能力评价15%和业绩代表作5%;答辩20%)、单位评分10%的权重构成,综合成绩作为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当年有效。

基卫高评审(各市州组织)


评价方式:全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自2026年起,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延长至2年。


评价重点:对论文和科研不作硬性要求,重点评价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差异化评价:针对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不同标准。


对县级医院人员,强化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对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则重点评估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慢性病管理成果、预防接种完成率等纳入核心评审指标。同时,常见病诊疗报告、新技术推广应用、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成效等工作实绩,以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成果,均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

自主评审(各单位组织)


标准制定:评价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级标准(疫情防控优惠政策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可自行设置评价权重,原则上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合计权重不得低于50%,其中专业理论考试不得低于30%。


评价导向:临床专业工作量需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病案评价原则上实行随机抽取,真实体现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继续教育、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量化评审中赋予一定评价分值。



这类人员不得申报

1、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违反其他职能部门规定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考评的。

申报参评人员在当年度确认文件下发前发生不得申报参评情形的,卫生健康部门不予发文确认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备案。

3、对于弄虚作假承诺不实的申报参评人员,无论是否通过复核进入评审程序或通过评审,一经发现一律按照《湖南省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记入诚信档案库,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取得的职称,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此外,同时申报限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省卫高和基卫高。



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优待政策即将截止

优先申报评审


现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推荐参评;无空缺岗位的,如系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评审职数。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不占整体通过率。

开辟绿色通道


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层级职称。

突出抗疫表现


申报参评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重要考量;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累计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时间;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上述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层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须填写《2026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并按要求审核盖章后,由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直主管厅局汇总后单独提交。优惠政策时间至202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完成截止。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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