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基层医疗服务规范性显著提升,医疗质量明显改善。方案分成三步走,按照实力高低不同先后完成。到2026年底,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也就是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到2027年底,这一要求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医联体建设的县、市、区,以医联体为单元,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延伸到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区社一体协作模式的地区,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辖区内没有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基层机构与临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帮扶关系。河南省实施方案总体承接国家部署,并结合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对行动启动、实施路径和日常管理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第一,明确全省基层机构同步启动。国家方案提出在2026年至2028年开展医疗质量改善行动,并设置了不同年度的工作目标。河南进一步明确,2026年,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都要启动实施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再按照2026年、2027年和2028年的目标逐步推进。第二,基层帮扶路径更加具体。河南明确,开展医联体建设的县、市、区,以医联体为单元推进,其中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辖区内没有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临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帮扶关系,逐步将医疗质量管理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第三,机构内部的责任分工更加明确。河南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专题会议,还要定期考核,并对质量控制结果和改进成效进行反馈通报。方案首先要求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推动牵头医院与基层成员单位制度同源、标准统一、流程一致,并建立考核、反馈和改进机制。人员培训由医联体牵头医院制定年度计划,重点围绕医疗核心制度、常见病诊疗规范、中医适宜技术、药品临床应用、院感防控、消毒隔离和危急值处置等内容开展。基层机构还要对医师、药师、护士、医技人员和乡村医生开展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及考核。门诊方面,要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接诊、病历、处方、检查治疗、输液和医患沟通,按照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并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管理。急诊急救方面,要规范设置急诊科和抢救室,配置心电监护仪、自动体外除颤器等设施设备,提高心脑血管疾病急症、创伤和中毒的初步诊断、应急处置与转诊能力,逐步实现中心乡镇卫生院胸痛、卒中、创伤救治单元全覆盖。合理用药方面,要加强特殊药品、疫苗、抗菌药物、长期处方和药品不良反应管理。方案还提出推进县域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建设,实现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统一和处方自由流动。其余四项任务分别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加强医院感染控制,以及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基层机构要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落实分级护理、查对和交接班制度;每月召开院感专题会并分析整改问题;提供住院和手术服务的机构还要落实查房、手术分级、安全核查、围手术期和临床用血管理。从这些安排看,基层医疗质量改善涉及日常诊疗的各个环节。接下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对照方案逐项自查,把问题找出来、把整改落下去,并将成熟有效的做法坚持下来。对基层医生而言,医疗质量最终体现在每一次接诊、每一张处方、每一份病历和每一次转诊中,只有把日常工作做得更细、更规范,群众看病才能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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