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腐败即将迎来更加猛烈的监管重拳。

7月28日晚间,中纪委网站发文,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继之前国家卫健委等十部委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后的又一次重要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随即,医药朋友圈风声鹤唳:


“听说了吗,某大三甲医院介入科主任被带走调查,供出了很多厂家。”


“某创新药企地区经理参加完会议,刚下高铁就直接被带走了。”


“广西某药企离职人员举报了某医院虚假会议,曝光了通过摆拍、会议平台将讲课费给到科主任等行贿行为。”


事实上,就在前不久,中纪委官网已经发布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该草案一出,再次给行业内行贿、受贿等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不法分子当头棒喝。

该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同时,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增加了惩治民营企业人员腐败相关犯罪条款,也完善了此前容易通过单位行贿、个人行贿之间区别规避处罚的漏洞。

在此前,中纪委一周内连发3条查腐动态:


7月23日,中纪委官网发布《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定制式”招投标》的动画视频,医疗器械公司员工王某通过向医院院长行贿、给竞品公司回扣等方式,“定制式”中标!


7月20日,发布《天津红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专项监督》一文,天津红桥区纪委紧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疫苗监督员或药事委员会等关键环节管理人员3类对象,梳理形成疫苗药品、器械、耗材采购环节,经商办企业,教学授课等学术活动,弄虚作假欺诈骗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


7月19日发布《重庆璧山:系统纠治医疗领域顽疾》一文,围绕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催生回扣、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乏力等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病灶”专项治理!


“紧盯紧盯领导干部”“紧盯关键岗位”“紧盯关键人员”“受贿行贿一起查”……业内人士表示,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是医药反腐的显著特点,进入今年,医药反腐不仅进入常态化阶段,并且将反腐伸向深处“病源区”,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无论多么隐蔽的腐败链条都被查处惩治,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紧盯招标采购“关键环节”

让“关键人员”腐败见光



医院招标采购无疑是医药商业链条的“关键环节”,与药品不同,医疗设备招采通常具有搞定一个“关键人员”就能解决入院采购问题,因此,一院院长就成为器械企业的大KA客户。也正是因为只要搞定核心人物就能完成销售,由此产生的腐败等问题就更为严重,行贿手段也更为隐蔽。其中,“定制式”招投标就是腐败分子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定制式”招投标》的动画视频中,医疗器械公司员工王某将产品关键技术参数报给院长、向医院科长进行产品推荐,并以中标10%回扣贿赂同行,约定竞品公司以稍高价格参投、充数陪跑,竞价投标表面看似“合理合规”,实则竞价机制形同虚设。

在周院长的“运作”下,王某如同享受了绿色通道,不仅以虚高的价格销售,且被优先采买,更因为得到市人民医院这一金字招牌的认可而打开了外围市场。不久后,该市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工作人员找到周院长谈话,查明了周院长违规操作招投标的事实。

中纪委表示,在医疗领域,个别党员干部把公开招标当成权力寻租的“遮羞布”,通过“量身定做”采购标准,隐形决定中标供货商,并收取巨额好处费,上演着一手买设备,一手收回扣的腐败交易丑剧。这种定制式招投标行为终将受到严肃查处。

无独有偶,今年6月,“廉洁四川”发布《以案为镜 |“贪”入骨髓,骨科“第一把刀”陨落》,披露了四川省绵竹市人民医院原骨科主任黎孝富贪腐一案,其中就涉及 “定制式”招投标。据悉,2011年9月,四川某医械公司材料配送商张某找到当时骨科负责人黎孝富,承诺按照销售额比例支付30%的回扣,获得他在骨科耗材招标采购的帮助,其中5%归黎孝富个人,25%归科室。黎孝富经不住诱惑,接受了张某行贿。

2022年9月,黎孝富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184.89万元。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一病区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40万元,相关人员退缴的违法所得373.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伴随着“利益传输”逐渐隐蔽化,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也在不断升级。2月6日,中纪委官网发布题为《深度关注|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的头条文章,除“定制式”招投标以外,介绍了诸如“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等多种隐形迭代升级的腐败手段。

相关监管部门表示,为了深挖彻查隐蔽利益输送,通过从长期合作的医药公司、长期不轮换的重点岗位、长期频繁存在的外出培训等细节入手,围绕重点岗位轮岗、科研学术活动、职工借款欠款等异常数据,层层抽丝剥茧,着重发挥好话单、账单“两单”作用,通过医药公司或第三方代理公司的资金转入、存现时间点及金额,倒查梳理利益输送人员关系,判断资金单向转(存)入、高息借贷、项目分红等现象,精准发现隐形风腐问题。


企业被罚、代表被限、药店被查
“全覆盖”反腐一个不落

升级再升级,深入再深入。从药械企业到医疗机构,从院内到院外,从普通从业者到“一把手”,任何违法腐败行为都在面临严打态势,任何被查出的行贿受贿行为都被予以重拳出击。

7月11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便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州市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原广东省某医院人员支付“会诊费”3.5万元为好处费,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88余万元,并处罚款215万元,合计503余万元。

另一方面,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重要“中间人”、监管的关键环节——医药代表也被重重点名。全国关于医药代表“违规拜访”的监察力度正不断加深,带金销售、客情销售等不正之风将被逐步取缔。

6月底,陕西省卫健委发布了《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明确了医药代表按照“三定两有”原则(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实行预约接待;还强调,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内与医药代表接触。

像陕西一样对医药代表商业活动做出规定的还有很多,比如4月,云南永善县中医医院也发布了《“医药代表接待日”公告》,广西崇左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关于医药代表拜访医务人员的公告》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拔出萝卜带出泥,随着我国医药领域反腐工作深入推进,越来越多行贿受贿的隐秘链条被曝光在太阳之下,院边店、指定药店购药等隐蔽手段揪出。对此,日前青海省卫健委发布了《全省医疗机构医生安排患者去指定药店购药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又一“灰色”链条被重点监控。

青海全省公立医院在7月至8月期间,重点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医生存在安排患者去指定药店购药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院外市场“统方”“回扣”,利用院外配药“靠医吃医”“商业贿赂”等漏洞。

实际上与去年相比,今年反腐力度明显加强,涉及人员更为核心、关键。在反腐动作密集推动下,医院“一把手”因此落马数量远超去年,目前已有150余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多人主动投案。(具体名单见文末)此外,不仅监管部门的态度和力度也比之前更坚决、果断;各地大小医院也纷纷加快自查自纠步伐。

“广东江门自查接近尾声,广州即将正式开始。”这个感慨便是来自业内流传的一份文件,7月24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是对此前5月国家十四部委联合发布的《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基础上结合医院情况等具体落实。

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有消息传出,药企也开始采取应对举措,某药企针对医药代表拜访在工作群发布提醒,提出“代表不允许去医院,所有的拜访改成院外合规拜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也在近期发布了《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至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重点针对在与企业合作交往过程中,收受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钱物等“红包”回扣问题。

反腐的核心目的其实是守住老百姓的救命钱。行业人士指出,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竭力推进医药领域改革,新药审批加速,鼓励新药创新、中药创新,加速发展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国谈、集采常态化,两票制、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等便民利民政策密集出台,已大大改善过去的没有药、吃不起药、看不起病的局面。

当下阻碍老百姓看病的另一只“拦路虎”,即医疗腐败问题也正在逐渐土崩瓦解。行业波澜已经掀起,风朗气清的医药市场生态不仅是业界的共同期待,也是大势所趋,不能及时看清局势的企业、医疗机构等终会将被时代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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