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医保局接连发文公布各省调查结果,不出所料康复、理疗、中医领域等医保违规仍是榜上有名。 知知汇总了一些康复科飞检重点,希望对给各级医疗机构应对今年的医保大检查有所帮助。 1 医疗机构应具备资质 开展康复项目需要有相应的科室设置,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登记康复科,超出诊疗科目范畴开展诊疗服务即属于违规行为。 2 医务人员应具备资质 康复治疗项目需要具有相关资质的医师和治疗师开展。 康复治疗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记录单,记录单可以直观地反映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 部分地区的医保部门对记录单的内容有明确要求,如成都市规定康复治疗项目的记录单除了参保人的信息外,还应包括项目名称、执行时间、执行次数、执行人员、参保人签字等信息。 理疗执行单常见不规范的情况有: 1 无具体执行时间:部分康复理疗对执行时间有要求,如电针适宜时间为15-30分钟。若没有记录起止时间,无法证明治疗的规范性。 2 签字不及时:操作者和患者的签字不及时,无法体现操作的真实性。 3 时间重叠:同一操作者同时治疗多个患者。 4 时间顺序不合理:先进行有创操作的理疗,再进行无创理疗。 5 操作无具体位置:部分项目按部位或穴位计费,若没有具体的执行位置,计费依据无法体现。 6 七吻合不符:理疗执行与医嘱或会诊意见不一致。 7 笔迹不一致:存在代签名的情况。 8 位置重叠:同一患者在同一位置或穴位同时接受多个理疗项目。 9 记录不实:执行记录与患者或操作者的描述不一致。 10 信息错误:患者的基础信息错误,如床号、年龄等。 注:治疗人员的排班与各种记录、计费之间应具备合理性。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医务人员排班显示休假,但执行单上仍有其签字,或者执行单显示的理疗执行时间段内该医师未上班。 开展康复理疗项目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医疗机构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项目与设备匹配:确保计费的治疗项目与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相匹配。 2 设备使用年限:关注仪器设备的使用效期。 3 数量平衡:确保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与实际收费数量相平衡。 检查内容包括:查看仪器设备说明书,核查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是否能满足计费需求。 注:如果医疗机构没有与计费治疗项目相匹配的仪器设备,或实际使用的仪器与计费项目不符,或仪器数量少于日常计费所需数量,都会被判定为虚报费用或串换项目收费。 1 适应症不符 指开具与病情不符的治疗项目、数量或频次。 例如,给昏迷的病人开具“轮椅训练”;对需要监护的患者每天开多个不同的推拿项目。如果患者病情加重、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无功能障碍,而治疗项目却未更改,仍然收取康复治疗费用,如在肢体血管栓塞的患者仍进行“气压治疗”;或者吞咽言语评估结果正常的病人仍进行“吞咽功能训练”或“言语功能训练”。 2 过度诊疗 指同时开具多个作用类似的治疗项目,或治疗项目数量、频次明显超过规范要求。 例如,在“普通针刺”项目编号下同时使用体针、快速针、磁针、金针等,或一天多次进行普通针刺治疗;住院过程中“埋针(埋线)治疗”每天进行且数量过多;同一个病人每天进行多个推拿项目,并持续较长时间,甚至贯穿整个住院过程。 检查内容包括:查看病历中的病程记录和会诊记录,以判断康复治疗及理疗服务项目的使用是否合理。 1 串换收费 指违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收费政策规定,将未列入医疗服务收费的项目串换成收费目录内项目进行收费。 违规举例: 1.健康教育串换收取引导式教育训练。 2.中药熏洗治疗串换成中药熏药治疗。 3.可见光治疗串换超激光疼痛治疗。 4.穴位贴敷疗法与贴敷治疗相互串换。 2 重复收费 指对某一项诊疗服务项目按多个项目进行收费。 违规举例: 1.对“针刺运动疗法”同时收取“普通针刺”和“运动疗法”费用。 2.同时收取每日不得同时收费的灸法(如艾柱灸、艾条灸、艾箱灸)费用。 3 分解收费 指违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收费政策规定,将某一项目的费用分解成多个项目进行收费,或将一个治疗时间段内实施的康复治疗项目分解为多个项目收费。 违规举例: 1.光敏疗法分解收取紫外线和激光治疗费用。 2.普通电针针刺分解收取普通电针针刺和特殊空位针刺费用等。 4 虚(多)记费用 指医疗机构对实际未实施的诊疗项目、未使用的药品耗材进行收费,或收费 数量超过实际开展、使用数量,实际治疗数量与医嘱、收费不符。 违规举例: 1.虚记超声透入治疗次数。 2.多记针刺数量。 在虚构诊疗服务的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通过免收个人自付费用、车接车送、免费吃住、赠送礼品或返还现金等方式招揽病人,最终将费用转嫁至医保基金。 5 无医嘱或诊疗记录收费 指违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收费政策中关于“提供各项医疗服务必须严格按医嘱要求或护理记录进行,无医嘱要求或护理记录的服务项目不得收费;监护(监测)收费必须提供监护(监测)记录、监护(监测)结论报告等依据”的规定。 在康复诊疗过程中,若无医嘱记录、护理记录、检验报告、影像报告、其他诊疗记录,或存在大量治疗记录缺失、不完整的情况下进行医保结算。 6 超标准收费 指违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收费政策规定,发生超人次、超疗程、超床日、超限定部位、超限定次数、超限定价格、改变计价单位等收费并进行医保结算。 违规举例: 在物理治疗中,以每部位、每照射区、每肌肉或每神经为计价单位的项目,每人次最多按3个计价单位收费。
来源:康知了综合至DRG DIP研习社、越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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